临空经济区·还地桥镇、各乡镇(场)、街道,市直各部门、各全市性社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激发社会治理活力,扩大大冶市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空间和渠道,培育规模化、品牌化社会组织,经研究,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决定实施大冶市第五届“爱满铜都”慈善公益创投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标
培育一批有公益心、有能力、有意愿、可持续提供优质社会服务的社会组织;资助一批能够创新性解决社会问题、提供专业解决方案和有效服务的优秀项目;搭建居民和社会组织交流互动的平台,培育、扶持优秀社会公益项目;提高全社会对公益项目和社会组织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慈善公益事业。
二、项目申报范围
1.红社创投类:聚焦“党建+服务”,立足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目标,紧密围绕社会热点与民生需求,着力在养老、托幼、扶弱、助残、婚姻等群众关切领域,深入开展为民、便民、利民服务,切实提升服务实效与群众满意度。
2.救助帮困类:立足低收入家庭、散居特困人员等群体的实际需求,提供探访慰问、家电维修、助浴助洁、心理疏导、能力提升等生活照护服务,切实帮助困难群众缓解压力、增强能力、融入社会。
3.儿童关爱类:为有需要的青少年群体提供个案帮扶、社会融入、心理慰藉等专业服务,构建“家、校、社”社会支持网络,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友好环境氛围。
4.为老服务类:一类重点为居家失能、失智老年人的家庭照顾者提供照护知识与技能培训、心理健康咨询和健康管理等服务;二类重点为独居、空巢及其他特殊老人提供居家安全、亲情陪伴、生活照料、心理疏导、社会融入等各类关爱服务。
5.银龄志愿类:发挥老年人的经验优势和威望优势,通过建立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支持赋能低龄老年人参与基层治理和社会服务,以满足更多老年人参与志愿服务的需要。包括不限于开展志愿孵化、培训、基层民主监督、移风易俗、纠纷调解、入户宣传、讲座宣讲、地名文化等各类服务。
6.移风易俗类:围绕“婚事新办、丧事简办”要求,通过社区宣讲、文艺演出、新媒体传播等方式,宣传移风易俗政策,创新开展文明新风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移风易俗氛围。
7.地名文化类:依托本地地名文化资源,深入挖掘特色地名文化,开展地名文化挖掘、故事宣讲、保护名录推广等活动,宣传大冶地名文化。
8.社会组织培育和慈善文化宣传类:通过业务培训、结对帮带系统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开展慈善培训和募捐培训激活社区基金,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围绕养老服务、儿童关爱等领域开展公益服务,宣传慈善文化。
三、申报主体及条件
(一)申报主体
在大冶市范围内依法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
(二)申报条件
1.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
2.每个社会组织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3.组织无违法违规行为,无活动异常和严重违法记录,组织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4.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有独立并正常运行的银行账号;
5.申报的项目服务内容不得超出申报社会组织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具备与申报项目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资质;
6.有与项目开展相适应的执行团队人员。执行团队应具有专业素养,有合理的人员配置和明确的职责分工;核心人员应相对固定,具备项目风险预测、解决问题和整合、协调资源的能力;项目负责人不得跨公益创投项目兼任。
(三)社会组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申报:
1.上一年度未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社会组织;
2.已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社会组织;
3.已获得且正在执行各级财政或基金会资金支持的类似项目;
4.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和不宜承担公益项目的其他情形。
四、申报要求
1.每个项目扶持资金不超过5万;
2.每个项目的实施地域为大冶市地域范围内;
3.每个项目直接服务对象不能少于60人,或服务对象的人数占该项目所在实施区域该类型人员的80%以上;
4.社会组织培育和慈善文化宣传类需激活一支社区公益基金;
5.项目负责人需拥有相关工作服务经历。
五、实施步骤
本期慈善公益创投项目为期6个月,慈善公益创投活动分七个阶段。
(一)项目申报阶段(活动发布之日起-2026年3月20日)
通过开展问卷调研、实地探访、入户走访、填写意见征集表等形式,开展扎实的需求调研工作,撰写项目需求调研报告书。鼓励枢纽型社会组织参与慈善公益创投项目。符合条件的项目须在规定的申报时间内,按申报规定及要求提交材料。
(二)项目初审阶段(2026年3月21日-3月23日)
按照本期慈善公益创投活动征集通知要求进行申报资格初核,确认申报主体及项目团队等是否符合项目要求,不符合本期公益创投活动策划要求的项目不具备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
(三)项目优化阶段(2026年3月24日-4月6日)
由孵化基地对初审的项目进行优化辅导,优化内容包括项目申请书内容设计、活动安排以及经费预算等方面。优化后的项目申请书经审核后,符合要求的进入慈善公益创投大赛公开评选,在规定时间内未修改或未完成修改的不予参加慈善公益创投大赛。
(四)项目路演阶段(2026年4月7日-4月10日)
组建专家评审小组,由5-7位(单数)人员组成。专家评审对慈善公益创投项目的社会需求、项目设计、可行性、必要性等进行现场打分。所有参加公益创投项目,通过PPT展演形式依次进行项目展演,由评审组现场打分。
(五)项目公示阶段(2026年4月11 日-4月17日)
1.结果公示:按照分数高低汇总评分结果,结合项目资金总量及现场打分分数设定筛选比例,拟定获选项目,并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异议的,确定本期公益创投活动获选项目。公示期间,如有对评审结果质疑的,可以向市民政局书面提出复核申请。经重新调查核实后,由市民政局作出是否批准立项的决定。
2.再次优化:根据公益创投大赛结果和专家评审建议,做好社会组织项目优化。
(六)项目签约阶段(2026年4月下旬)
1.签订项目协议:市民政局与获选项目社会组织签订项目协议。
2.申请资金拨付:市民政局根据合同,确定资助资金,分两期拨付至获选项目社会组织,签署项目协议后拨付总金额的50%,结项评估后根据支出及中期、末期评估结果拨付余款。
(七)项目执行阶段(签约之日起)
1.项目实施:获选社会组织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认真实施服务项目,按月编制公益创投项目工作简报,以书面形式报送项目具体实施进度、资金使用情况等。项目执行过程中须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第三方督导,项目资金须专款专用。
2.过程监督:由市民政局和市慈善总会共同监管,每月召开1次项目推进会,委托第三方实施跟踪并督促项目的实施进度,对项目进行监督和开展中期、末期评估;对各项目资金进行规范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加强监督,确保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
3.各乡镇(街道)要协助做好社会组织与服务区域的协调工作,为社会组织做好群众评估需求、培育社区社会组织、链接服务资源等工作,给予必要的配合和支持。
六、申报材料
(一)项目方案:大冶市第五届“爱满铜都”慈善公益创投项目申请书及预算表。
(二)需求调研:所有申报主体均需提交《公益项目需求调研报告书》。
(三)申报主体资质证明材料:
1.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正、反面复印件;
2.2025年度年检结论页复印件;
3.项目配备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书;
4.申报组织既往荣誉成果等其他佐证材料;
5.其他需要补充的材料。
七、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机构务必采用电子申报方式进行项目申报,在大冶市社会组织孵化服务基地公众号下载《大冶市第五届“爱满铜都”慈善公益创投项目申请书及预算表》及其相关附件,并将填写完成后的项目申请书、预算表及其他申报材料等电子版于2026年3月20日前发至指定电子邮箱:906370835@qq.com。
联系地址:大冶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大冶市长乐大道1号1号楼二区6层)
联系人:陈 湛 联系电话:0714-8764832
八、其他事项
1.凡提供虚假资料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虚假参与慈善公益创投的,以及曾经存在因行业违规并受到处罚的社会组织,在项目征集阶段,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与资格;在项目实施阶段,一经发现须退出慈善公益创投活动,终止合同中的合作条款,并追回所付资金。同时,对存在以上情况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在媒体上进行通告,三年内不得参加大冶市社会组织慈善公益创投活动或其他类似活动。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通过其他非法手段侵占、不当使用项目资金,违者依法追究相应责任。第三方承办单位及获选社会组织在项目实施过程要严格遵守项目资金财务管理规定,规范使用项目资金,主动接受财政、审计、民政等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3.获选社会组织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时,应及时向市民政局提出;未经市民政局同意,不得擅自向其他组织和个人转让服务项目;获选社会组织未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认真实施服务项目的,不再拨付后续资金,同时追缴已拨付但尚未使用的资金。
4.获选社会组织,必须参加第三方承办单位所提供的能力建设培训、个性化辅导和咨询等,以提升项目实施成效,并在项目实施中提升组织的社会服务能力和运行管理水平。
5.在文档材料、宣传资料以及活动开展中,在显著位置标注或悬挂大冶市“爱满铜都”慈善公益创投活动标识、字样等。
大冶市民政局
大冶市慈善总会
2026年3月5日
附件: 附件2 大冶市第五届“爱满铜都”慈善公益创投入选实 施项目财务管理制度(1).docx
附件: 项目经费明细预算表.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