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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教育局行政执法统计年报(2022年度)

发表日期:2023-01-25    文章来源:大冶市教育局

大冶市教育局行政执法统计年报目录
  
2022年度)

第一部分 大冶市教育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二、单位法定执法职责

第二部分 大冶市教育局行政执法数据表

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统计表

二、行政许可统计表

三、行政处罚统计表

四、行政强制统计表

五、行政征收征用统计表

六、行政检查统计表

七、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统计表


第一部分 大冶市教育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大冶市教育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有关教育的地方规范性文件。
       (二)研究,编制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推导、协调、督促实施:统筹规划、指导协调教育体制、办学体康及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三)贯彻落实和督促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执行情况会同财政部门制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预算标准的政策和办法:统筹管理全市教育经费筹措、使用。
      (四)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管理全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提高办学质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开展督导评估与监测;督促检查全市中等和初等教育各类学校的办学标准、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文件的落实情况。
       (五)规划指导全市各类学校的   思想政治工作、德育、体育、卫生、艺术、社会实践和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全市中小学法治宣传教育,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工作。
       (六)指导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及评估工作;深化职业教学改革,加强民办教育的管理与监督,规范办学行为。
       (七)主管全市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师补充工作,统筹安排城乡教师轮岗交流,建立和落实教师管理工作督查制度;负责组织全市教师学历培训、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八)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负责全市民办教育机构(不含高中阶段学校)年检、督导评估等常规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合并、撤销、调整的审核和申 报工作。
       (九)组织实施全市教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宣传工作;
   责全市教育系统出国(出境)人员的审查以及同国外和港澳台地区的教师交流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计划,并指导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全市学历教育及考试工作,指导成人自学教育。
       (十一)指导、协调全市中小学校安全和后勤保障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校车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十二)负责电化教育、教育装备、图书资料、网站管理及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三)负贵组织全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的发放、监督和管理,以及贫困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及贷后管理工作。
       (十四)指导全市的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组织指导对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承担教育督导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老干部和群团工作;负责教育信息统计工作;指导有关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十六)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市普通话推广工作。
       (十七)负贵全市教育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十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分工,毕业生就业政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等部门拟订、市属大中专毕业生高校的救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单位法定执法职责

(一)行政许可3项;
   (二)行政处罚27项;
   (三)行政强制1项;
   (四)行政征收2项;
   (五)行政检查7项;
   (六)行政裁决0项;
   (七)行政给付2项;
   (八)行政确认1项;
   (九)行政奖励0项;
   (十)其他行政执法职权10项。



表2

行政许可统计表
(2022年度)

单位名称

行政许可实施数量

撤销许可数量

申请数量

受理数量

许可数量

不予许可数量

(一)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法定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大冶市教育局

676

676

676

0

0

合计

676

676

676

0

0

(二)本单位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依法受委托执法组织)

大冶市教育局

0

0

0

0

0

合计

0

0

0

0

0

填写说明

1.统计范围为本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2.申请数量是指本年度行政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行政许可申请的数量。“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撤销许可数量”是指行政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以及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
 3.准予变更、延续和不予变更、延续的数量,分别计入“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                                                            4.有法定执法职责,但本年度无执法数据的写0。没有的执法职责不填写相关数据,划上“/”。


表3

行政处罚统计表

(2022年度)



单位名称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

被行政复议应诉数量

移送司法机关数量

案源登记数量

立案数量

结案数量

警告、通报批评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

限制从业

行政拘留

其他行政处罚

合计数量

罚没金额(万元)

被行政复议数量

被行政复议纠错数量

被行政诉讼数量

行政诉讼败诉的数量

(一)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法定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大冶市教育局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合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二)本单位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依法受委托执法组织)

大冶市教育局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合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填写说明

1.统计范围为本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2.行政处罚决定数量应包括经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被撤销的行政处罚决定数量。
3.其他行政处罚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比如驱逐出境等。
4.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

 5.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能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
 6.“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7.有法定执法职责,但本年度无执法数据的写0。没有的执法职责不填写相关数据,划上“/”。


表4

行政强制统计表

(2022年度)


单位名称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

合计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实施数量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扣押财物

冻结存款、汇款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合计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划拨存款、汇款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代履行

其他强制执行

合计

大冶市教育局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合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填写说明

1.统计范围为本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2.“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是指作出“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
3.“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是指“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和其他强制执行方式”等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
4.其他强制执行方式,如《城乡规划法》规定的强制拆除;《煤炭法》规定的强制停产、强制消除安全隐患;《金银管理条例》规定的强制收购;《外汇管理条例》规定的回兑等。
5.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是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6.有法定执法职责,但本年度无执法数据的写0。没有的执法职责不填写相关数据,划上“/”。


表5

政征征用统计表(2022年度)

单位名称

行政征收实施数量

行政征用实施数量

行政收费(次)

行政收费数额(万元)

土地、房屋征收实施数量

征收面积

大冶市教育局

/

/

/

/

/

合计

/

/

/

/

/

填写说明

1.统计范围为本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2.行政征收主要是指行政机关行政收费及土地、房产征收等情况。土地、房屋征收实施数量的统计,以政府正式批文为准。(因征税属于中央垂直管理,不列入统计范围)。行政征用实施数量是指因抢险、救灾、反恐等公共利益需要而作出的行政征用决定的数量。         3.有法定执法职责,但本年度无执法数据的写0。没有的执法职责不填写相关数据,划上“/”。




表6

行政检查统计表

(2022年度)




单位名称

行政检查实施次数

(一)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法定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大冶市教育局

20

合计

20

(二)本单位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依法受委托执法组织)

大冶市教育局

0

合计

0

填写说明

1.统计范围为本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2.行政检查的次数是指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                                3.有法定执法职责,但本年度无执法数据的写0。没有的执法职责不填写相关数据,划上“/”。



7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统计表

(2022年度)


单位名称

行政给付

行政确认

行政奖励

行政裁决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次数

给付总金额(万元)

次数

次数

奖励总金额(万元)

次数

涉及金额(万元)

宗数

(一)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法定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119026

2575.09375

0

0

0

0

0

0

合计

119026

2575.09375

0

0

0

0

0

0

(二)本单位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依法受委托执法组织)


0

0

0

0

0

0

0

0

合计

0

0

0

0

0

0

0

0

填写说明

1.“行政确认次数”、“行政奖励次数”、“行政裁决次数”的统计范围为本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决定的数量。
2.“行政给付次数”的统计范围为本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给付完毕的数量。
3.“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统计范围为本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宗数。     4.有法定执法职责,但本年度无执法数据的写0。没有的执法职责不填写相关数据,划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