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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财政局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2024-2025年市直单位车辆维修及保养服务等十类 项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供应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4-01-26    文章来源:大冶市财政局


    全市各采购单位,各框架协议供应商:

    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项目采购绩效,降低采购成本,进一步做好市直单位多频次、小额度政府集中采购工作, 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令第110 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 年版)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56 号)和《黄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黄石市财政局关于2024-2025 年市直单位机动车保险服务等十类项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供应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黄政数局发〔20236号),经大冶市政府采购中心公开征集,确定了2024-2025年市直单位政府采购框架协议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框架协议供应商的范围及时限

    本次公开征集确定第一阶段十类项目封闭式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共493家。其中:家具和用具货物采购26家、机动车保险服务4家、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18家、法律服务8 家、会计服务53家、审计服务55家、资产评估(含预算绩 效评价咨询)服务61家、印刷服务58家、工程造价鉴定服务182家、物业管理服务采购28家。本次确定的框架协议供应商家具和用具货物采购有效期为一年,即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其他9类服务项目采购有效期均为两年,即从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框架协议采购限额标准

    2024-2025年市直单位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上80万元以下的机动车保险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法律服务、会计服务、审计服务、资产评估服务(含预算绩效 评价咨询服务)、印刷服务、工程造价鉴定服务、物业管理服务等项目实行框架协议采购,80万元以上的作为单独项目委托市政府采购中心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方式执行;2024年市直单位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上40万元以下的家具和用具货物采购实行框架协议采购,40万元以上的作为单独项目委托市政府采购中心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方式执行。

    三、 框架协议采购相关程序

    1、市直单位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为直接选定或二次竞价,选择适合本单位需要的第一阶段入围框架协议供应商。

    2、市直单位采购框架协议供应项目,单项或批量10万元以上的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通过大冶市“预算一体化政 府采购管理系统”进行政府采购项目计划备案和合同备案,并登陆“大冶市政府采购电子商城”公开交易过程。采购实 施完毕后,凭“大冶市政府采购电子商城”合同及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等相关凭证办理资金支付手续。

    3、市直单位应按照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在“湖北政府采购网”和“大冶市政府采购电子商城”公开框架协议供应采购的结果,包括框架协议供应项目的名称、成交金额、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有关信息,确保政府采购信息布的及时、完整、准确。

    四 、框架协议采购监督管理

    政府采购框架协议供应执行情况将纳入年度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市直各单位应当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加强内控制 度管理,严格执行框架协议供应商管理规定。政府采购框架 协议供应商要全面签订《湖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并严格执行。市政府采购中心要对采购人和框架协议供 应商合同签订、履约、售后服务、验收等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及时处理发现的违规违约情形,并将抽查情况报市财政局。对采购人未按框架协议供应商管理规定执行的,市财政局将根据政府采购相关制度规定予以处理,并按协同监管机制的要求,将检查结果报市纪检监察部门及审计部门。对不履行框架协议供应承诺和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的供应商,依法处理并纳入政府采购信用信息管理,予以公开。

   大冶市财政局    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