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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教育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发表日期:2024-04-09    文章来源:大冶市教育局

抽查内容检查对象抽查主体抽查方式依据
联合抽查计划名称抽查事项发起部门配合部门
1学校办学情况抽查中小学教育装备产品(教室照明灯具)检查各类学校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发改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现场检查《教育督导条例》(国务院令 第624号);《教育部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装备工作的意见》(教基[2016]3号);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卫生健康委《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45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八条;《湖北省义务教育条例》第五十九条
2学校招生、办学、收费等情况的检查各类学校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发改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现场检查
3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情况的检查各类学校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发改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现场检查
4使用领域消防产品的检查各类学校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发改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现场检查
5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检查各类学校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发改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现场检查
6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及校车运行情况检查有校车的学校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现场检查
7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抽查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检查校外培训
机构
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现场检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教育部、中央编办、司法部关于加强教育行政执法深入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的意见》(教监管[2022]1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