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的审批管理,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市教育局研究起草了《大冶市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将在大冶市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7月15日至8月15日。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电子邮件地址:315728052@qq.com,邮件主题注明“大冶市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
二、邮寄地址:大冶市新冶大道25号,收件人:大冶市教育局,邮编:435100,联系电话:0714-8897520。
附件:《大冶市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大冶市教育局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