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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大冶市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5-07-15    文章来源:大冶市教育局

为规范我市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的审批管理,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市教育局研究起草了《大冶市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将在大冶市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7月15日至8月15日。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电子邮件地址:315728052@qq.com,邮件主题注明“大冶市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

二、邮寄地址:大冶市新冶大道25号,收件人:大冶市教育局,邮编:435100,联系电话:0714-8897520。

附件:《大冶市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大冶市教育局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