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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2年大冶市学校安全生产专业 委员会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2-04-26    文章来源:大冶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2022年大冶市学校安全生产专业

委员会工作要点》的通知

高新区、临空经济区还地桥镇、各乡镇(场)、街道,市学校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2022年大冶市学校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大冶市学校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2022年4月26日

2022年大冶市学校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作要点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贯彻落实省、市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市学校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巩固提升学校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主线,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问题导向,健全责任体系,完善协同机制,加快建设新时代学校安全治理体系,为党的二十大和我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为我市奋进全国县域经济50强营造良好教育安全环境

一、加强领导,切实抓好学校安全工作责任落实

各乡镇、各成员单位和全市各学校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校园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主动性,树立高度的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和防范意识,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各属地政府要切实承担起校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校园安全管理的具体责任。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行业管理、“三管三必须”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安委会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校园安全日常监管。全市各学校要强化校园安全工作主体责任意识,完善校园安全管理机制,细化各项管理措施。形成“党委政府领导、部门各司其责、学校社会联动”的校园安全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

二、强化措施,着力抓好学校安全工作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一)加强学校安全制度建设和应急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湖北省学校安全条例》,督促并指导各学校建立健全安全教育、治安保卫、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食品安全、卫生防疫、实验室及危化品管理、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校车安全和大型集体活动申报审批等各项安全工作制度,明确安全工作目标、职责、程序、措施和要求,为学校安全工作提供制度保障。督促指导各学校制定完善各类安全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统一、快速、协调、高效的安全应急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加强对学校开展安全应急演练的指导,不断提高学生逃生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全面检验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二)加强校舍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定期组织对校舍、实验室、供电线路、体育活动器材等逐项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所用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等特种设备必须是有制造资质单位制造的合格产品,并定期检验,及时检修,在用电梯应聘请有资质的维护保养单位进行维护保养,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包括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规范操作。

(三)加强交通安全及校车管理工作。合理规划和建设学校周边交通设施和标识,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针对性的开展交通安全整治活动。公安交警部门要在交通状况复杂路段和上下学高峰时段设立“护学岗”,指挥疏导交通,加强交通干道沿线中小学校、幼儿园上下学高峰时段的巡逻管控,维护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交通、交警、教育等部门要严格校车和校车驾驶人的许可管理,强化校车日常运行监管,定期对接送学生车辆进行清理和检验,加强校车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加大对校车超载、超速和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校车行驶线路、接送站点的隐患排查,切实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四)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消防、教育等部门要加强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督促指导各学校和幼儿园以及民办培训机构进一步加强对教学楼、宿舍、食堂、图书馆、体育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并将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和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是否符合要求作为检查重点,切实提高学校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的能力。

(五)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市场监管、教育等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定期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和幼儿园进一步加强食品采购、贮存和加工等各个环节的规范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严防腐烂、霉变、染毒、不清洁、加工不透、附有不良添加剂的食品进入学生餐桌。各学校和幼儿园要在市场监督部门的指导下,严格学校食堂工作人员的准入条件,定期组织食堂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提高食堂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食品安全防范能力。

(六)加强学校卫生防疫工作。卫健、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加强与卫健部门沟通和联系,结合学校实际和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切实落实各项防控要求。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日常卫生管理工作。做好预防接种证查验、学生晨午晚检、因病缺勤追踪工作,从源头上做好预防。完善学校卫生工作制度,每年开展一次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加强预防青少年儿童近视防控工作。

(七)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公安、教育部门要重点加强学校和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严格落实《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全面提升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水平。指导、督促各学校和幼儿园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规定数量的专职保安人员,配齐必要的安全防护和应急处置装备器械,严格规范门卫管理,加强重点时段、重点部位的安全巡查。寄宿制学校要安排教师或管理人员专门负责学生宿舍管理工作,落实夜间值班巡查制度,加强对教职工、聘用人员、临时工的资质审查,防范和避免内部人员侵害学生事件发生。

(八)加强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把预防学生溺水摆在突出位置,强化防溺水知识宣传教育,指导学校把防溺水教育落实到每一个学生和学生监护人身上。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防溺水工作职责,建立防溺水联防联控机制,把联防联控落实到每一个村和社区,切实做到防溺水教育全覆盖、联防联控全覆盖、安全防控全覆盖,确保学生溺水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九)加强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指导督促各学校深入开展防范学生欺凌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举措,健全教育预防、及时发现、有效处置长效机制,切实防范学生欺凌事件发生。定期开展预防欺凌专题教育,引导学生掌握防范欺凌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自觉遵规守纪、知法守法。

(十)加强学生心理健康安全工作。指导督促各学校认真贯彻落实《黄石市共同维护和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安全的实施方案》要求,全面、动态开展筛查,对“学业困难、生活困难、体质异常、心理健康异常”的学生,按照“一生一档一方案一专班”落实帮扶责任和相关措施。进一步加强师生心理疏导工作,针对特殊人群开展有效的心理健康指导,及时掌握师生情绪变化,妥善化解矛盾,防患于未然。

(十一)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伤害师生生命安全以及社会闲散人员到学校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等行为;下大力气持续治理校园周边车辆乱停乱放、商铺违规经营等现象;加强对校园周边网吧、游戏机室等文化娱乐场所的整治,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坚决依法取缔学校周边无证摊贩、小饭馆、小旅馆,严厉打击非法网吧和娱乐场所,严禁假冒伪劣商品、“黄赌毒”读物在学校附近出售,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十二)加强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各乡镇、各成员单位以及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体和黑板报、宣传栏、班队会等校园宣传阵地,经常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卫生防疫、防毒禁毒、防范自然灾害等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增强广大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师生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