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政府层级监督,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现向社会公布大冶市公安局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并积极投诉举报。我局将认真登记,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依法核实处理。
一、监督投诉举报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执法单位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执法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等问题。
二、监督投诉举报方式
(一)大冶市公安局设立行政执法监督投诉电话,履行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行政执法的工作职责。
投诉举报电话:110
投诉举报地址:大冶市新冶大道73号(原新华路75号)
投诉举报时间:24小时全天候
(二)大冶市公安局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电话
序号 | 举报受理机关 | 举报地址 | 举报电话 | 投诉举报时间 |
1 | 大冶市公安局 | 大冶市新冶大道73号(原新华路75号)
| 110 | 24小时全天候 |
三、监督投诉举报须知
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地址、电话,不得捏造、扭曲事实;不得煽动、串联、胁迫、诱使他人举报。如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依法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 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