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地方部门平台链接 > 市直部门 > 大冶市公安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机构简介

大冶市公安机关职能、机构设置情况

发表日期:2022-07-18    文章来源:.

根据职责分工,市公安局设置二级单位35个,其中综合部门6个,业务大队14个(含拘留所、看守所),派出所15个。正科级机构3个,分别为交通警察大队、刑事侦查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其他均为副科级机构。主要职责如下:

1、研究、部署全市公安工作,督促、检查全市公安机关和各级内部保卫部门工作的落实情况。

2、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信息,及时研究并提出相应对策。

3、协助和参与上级公安机关开展危害国家安全及其他重大刑事犯罪案件的侦破工作;负责全市一般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各类刑事犯罪案件和法律规定的由公安机关管辖的经济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预审和移送起诉工作。

4、组织、指导、协调对暴力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工作。  

5、防范、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6、负责全市治安管理工作;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依法处置安全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7、负责全市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8、负责查处涉及环境污染的治安行政案件,侦办环境资源保护犯罪中的刑事案件;协助环保、国土、水务及市环境保护委员会所属部门做好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全市出境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全市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10、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和公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11、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舆情监控工作。

12、负责看守所、拘留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和教育司法机关送押、送拘留的各类人员。

13、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4、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15、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和民用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及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16、协助管理全市公安消防、警卫部队;对武警部队执行公安任务实施领导和指挥。

17、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全市各单位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8、组织实施全市公安机关基础信息化、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建设。

19、组织实施全市公安队伍教育、训练和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公安宣传工作;开展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对干部实施监督,查处全市公安机关工作人员违纪案件。

20、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监督全市公安机关警务保障各项制度的落实。

21、指导全市境内铁路、交通运输、林业等部门的公安业务工作。

22、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