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告(2023)
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湖北省定价目录》和《湖北省听证目录》的有关规定,市发改局拟于2023年11月下旬组织召开大冶市公益性公墓定价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听证会代表由以下几个方面组成:消费者代表(10人)、经营者代表(1人)、专家代表(2人)、人大政协代表(2人)、社会团体和政府有关部门(6人)。
二、听证会代表的产生方式:消费者代表由市发改局委 托市消费者协会推荐;经营者代表由市发改局委托行业组织、政府主管部门推荐;专家学者、人大政协、社会团体和政府部门代表由市发改局聘请。
三、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4个,旁听人员面向社会自主报名,按报名先后顺序产生。凡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能力,有意成为旁听人员者,请于11月13日至11月20日期间,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到市发改局报名并填写报名表。
报名地址:大冶市三个中心2区8048室
报名电话:8715096 19970202020
特此公告
大冶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