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 敏(党组书记、局长):负责主持全局党政全面工作,承担全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周 巍(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党建、纪检、人事、劳资、财务审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依法治市、项目推进服务、PPP、粮食发展和管理,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管办公室、粮食发展与管理股、项目推进服务中心;
张 辉(党组成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心主任)负责工业、能源、节能监察、安全生产、长江经济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管工业经济股、能源股、节能监察中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心;
乔 军(副局长):负责对上争取、固定资产投资、行政审批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管固定资产投资股、行政审批服务股;
李精明(副局长):负责政务服务、宣传、工会、妇联、计划生育、共青团、老干部、乡村振兴、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文明创建、政策法规和国民经济、转型发展、人防、国防动员、行政效能、人大代表和政协提案办理、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双随机一公开、“数公基”、互联网+服务、驻京争取项目政策资金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管政策法规和国民经济综合股、转型发展促进中心、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国防动员股(人防管理股),协管办公室;
吴志新(总经济师):负责服务业和社会发展、价格和收费管理、服务企业行动(双千)、统计及经济运行分析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管服务业和社会发展股、价格和收费管理股;
祝伟康(副局长挂职):负责价格认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体制改革及开发区工作、深化改革、防疫物资保障组日常工作,协管项目推进服务、对上争取、固定资产投资工作,协调各国有平台公司和财税金融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管价格认定中心,协管项目推进服务中心、固定资产投资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