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24-12-02 文章来源:大冶市发展和改革局
为切实推进“放管服”改革,方便群众办事,市发改局已取消所有不必要的证明事项。目前,市发改局不存在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
特此说明。
大冶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