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发改审批服务〔2023〕54号
大冶市档案馆: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大冶市数字档案馆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冶档文〔2023〕4号)收悉,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修改后初步设计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及项目代码
项目单位:大冶市档案馆。
项目代码:2301-420281-04-01-556961。
二、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大冶市金湖大道市文化馆南侧新档案馆。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应用系统建设(局域网应用系统、政务网应用系统、互联网应用系统),数字资源体系建设(馆藏档案数字化、专题资源库建设、历史数据迁移方案)等,购置终端设备、基础软件等辅助设备。
四、设计方案
原则同意信息化、节能、环保、消防等设计,请按有关规定报审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工程投资
工程投资概算为1591.45万元,详见工程投资概算表。
六、建设工期:12个月
请项目单位接此批复后,抓紧完备相关建设手续,严格按照初步设计确定的建设内容、投资概算以及国家投资管理相关要求,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建设和安全生产,早日建成发挥政府投资效益。
附件:工程投资概算表
二〇二三年六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