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发展和改革局本级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1:大冶市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2:大冶市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一、单位主要职责
1、向上争取资金;
2、完成全市固定资产投资任务;
3、做好全市经济运行监测工作;
4、向上争取各项重大试点;
5、编制相关重点专项规划;
6、做好项目审批工作;
7、做好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8、做好节能减排工作;
9、做好体制改革工作;
10、做好我市成本、价格、收费等相关工作;
11、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管理,政策性粮食、地方储备粮收购、储存、轮换、管理,政策性粮食供应、粮食质量的监督管理,保障全市粮食安全;
12、完成全市服务业任务;
13、推进全市项目开工进度及协调督办工作;
14、做好市转型发展促进中心 ;
15、做好大冶市光伏发电市级补贴工作;
16、做好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运维及配套服务工作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大冶市发展和改革局本级部门预算由单位本级9个内设机构和纳入预算汇编范围的6个下属事业单位组成,合并编制预算。
9个内设机构具体包括:01.办公室(政工股)、02.政策法规和国民经济综合股、03.行政审批服务股、04.固定资产投资股、05.工业经济股(市国民经济动员股)、06.能源股(市交通战备股)、07.服务业和社会发展股、08.价格和收费管理股、09.粮食发展和管理股。
6个下属事业单位具体包括:01.大冶市节能监察中心、02.大冶市价格认定中心、03.大冶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心、04.大冶市项目推进服务中心、05.大冶市转型发展促进中心、06.大冶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预算总收支的情况说明。
大冶市发展和改革局本级2024年收支总预算2511.69万元(6个下属二级事业单位与机关统一核算)。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大冶市发展和改革局本级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其他收入等;支出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二)预算收入构成及增减变化情况。
大冶市发展和改革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511.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11.6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00%。
大冶市发展和改革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511.6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74.53万元,下降6.50%。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缩减15%预算,项目经费减少。
(三)预算支出构成及增减变化情况。
大冶市发展和改革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511.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7.39万元、占总支出的65.19%,项目支出874.3万元、占总支出的34.81%。
大冶市发展和改革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511.6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74.53万元,下降6.50%。主要原因是:一是基本支出1637.3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3.17万元,增长1.44%,主要是在职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二是项目支出874.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97.7万元,下降18.44%,主要是1.行政部门审批项目评审费较上年减少129万元;2.节能评估项目费较上年减少20万元;3.粮食市场监督检查及粮食安全首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经费较上年减少5万元;4.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运维及配套服务费较上年减少10.7万元;5.大冶市光伏发电项目较上年减少30万元。按经济分类分:
1、基本支出
(1)工资福利支出1211.87万元,较上年增加3.76万元,增长0.31%。主要用于主要用于部门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工资、基本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该项支出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奖金、津补贴等增加。
(2)商品和服务支出141.91万元,较上年减少2.56万元,下降1.77%。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会费、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该项支出比上年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经费缩减15%的预算。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1.09万元,较上年增加24.83万元,增长9.69%。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生活补助等。该项支出比上年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4)资本性支出2.53万元,较上年减少2.85万元,下降52.97%。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等。该项支出比上年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购置减少,节省开支。
2、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预算874.3万元,较上年减少197.7万元,下降18.44%,主要原因是1.行政部门审批项目评审费较上年减少129万元;2.节能评估项目费较上年减少20万元;3.粮食市场监督检查及粮食安全首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经费较上年减少5万元;4.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运维及配套服务费较上年减少10.7万元;5.大冶市光伏发电项目较上年减少30万元。本单位项目支出具体如下:
(1)大冶市光伏发电市级补贴项目350万元。主要用于大冶市光伏发电市级补贴等。
(2)价格监测费用项目8万元。主要用于价格监测的工作经费等。
(3)资源枯竭城市转型项目经费项目40万元。主要用于资源枯竭城市转型项目经费等。
(4)行政部门审批项目评审费项目10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部门审批项目评审等。
(5)节能评估项目费项目100万元。主要用于节能评估项目费等。
(6)对全市营商环境进行优化改革工作专项经费项目20万元。主要用于对全市营商环境进行优化改革工作经费等。
(7)涉案、涉纪案件财物价格的鉴证费用及办案经费项目15万元。主要用于涉案、涉纪案件财物价格的鉴证费用及办案经费等。
(8)听证工作经费项目6万元。主要用于听证工作经费等。
(9)发改工作专项经费项目80万元。主要用于发改工作专项经费等。
(10)大冶市转型发展促进中心工作经费项目40万元。主要用于大冶市转型发展促进中心工作等。
(11)成本调查与监审费用项目23万元。主要用于成本调查与监审等。
(12)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运维及配套服务费项目9万元。主要用于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运维及配套服务等。
(13)粮食市场监督检查及粮食安全首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经费项目10万元。主要用于粮食市场监督检查及粮食安全首长责任制考核等。
(14)市项目协调督办工作经费项目36万元。主要用于市项目协调督办工作等。
(15)“以钱养事”人员劳务费项目37万元。主要用于以钱养事”人员劳务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144.44万元,比上年减少5.41万元,下降3.61%,主要是因为机关运行经费缩减15%的预算。
具体预算安排如下:办公费7.65万元、印刷费4.25万元、水电费0.85万、邮电费11.05万元、物业管理(租赁)费1.70万元、差旅费10.20万元、维修(护)费0.85万元、会议费0.85万元、培训费0.85万元、公务接待费7.00万元、劳务费4.25万元、工会经费16.6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0.6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3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53万元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1万元,较上年增加4万元,增长57.14%。
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持平,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整;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较上年增加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转入车辆一台,费用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本单位2024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2024年公务用车保有数0辆。
其中:公务接待费7万元,与上年持平。本单位将进一步厉行节约,严格遵照相关文件执行公务接待。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24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支出合计171.85万元,比上年减少193.53万元,下降52.97%,主要原因是1.购买纸制品及办公设备减少;2.行政部门审批项目评审费和节能评估项目费用较上年减少。详细情况如下:
一是货物类1.85万元,主要是纸制品0.85万元、台式计算机1万元。
二是服务类170万元,主要是行政部门审批项目评审费70万元、节能评估项目费100万元。
三是工程类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预算批复日止,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其他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有15个,项目预算874.3万元。
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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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盖章):大冶市发展和改革局 | 单位:万元 |
项目名称 | 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
对应一级项目名称 | 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 一级部门名称 | 大冶市发展和改革局 |
项目属性 | 持续性项目□ | 新增项目□ |
项目分类 | 常年性项目□ | 延续性项目□ | 一次性项目□ |
项目类别 | 其他运转类□ | 特定目标类—— 本级支出项目□ | 特定目标类—— 转移性支出项目□ |
项目总预算 | 874.3万元 | 项目当年预算 | 874.3万元 |
项目前两年预算安排、使用情况及当年预算变动情况 | 我单位2022年初预算项目支出624.4万元,2023年初预算项目支出1072万元,两年年初预算均已使用完毕,2024年初预算项目874.3万元,项目总体较2023年度减少,主要是(1)行政部门审批项目评审费较上年减少129万元;(2)节能评估项目费较上年减少20万元(3)粮食市场监督检查及粮食安全首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经费较上年减少5万元(4)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运维及配套服务费较上年减少10.7万元(5)大冶市光伏发电项目较上年减少30万元。 |
项目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 | 金额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874.3万元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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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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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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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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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功能类科目 | 类:201 | 款:04 | 项:99 |
项目概况、内容及依据 | (1)涉案、涉纪案件价格鉴证费用及办案经费15万元。依据湖北省涉案财物价格鉴证条例第二十九条:刑事案件和行政执法案件中的涉案财务价格鉴定费用,由财政部门全额列入预算,不得向当事人收取价格鉴证费用。2022年较2021年案件上涨率为20%。截止2023年11月已受理220件,12月份预计受理20件,2023年全年受理案件240件,预计2024年受理案件260起,办案范围涉及武汉、黄石及大冶市全部辖区内,每件案件处理经费(交通费、差旅费、检测费等)平均约750元(科室5人),预计需要经费15万元。 (2)价格监测工作经费8万元,依据国家发改委2003年1号令第十六条:价格监测的工作经费,可申请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每周最少三次全面采集全市菜市场、超市、粮油、生活用品等商品价格,每周工作人员(科室4人)交通费、差旅费等每周1200元,每年合计40000元,今日大冶公示40000元,合计80000元。预计2024年需要经费80000元。 (3)成本调查与监审工作经费23万元,根据国家发改委第8号令《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第四十四条:成本监审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部门年度同级财政预算。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和销售价格(含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水利工程供水价格、自来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客运出租车运价、城市公共交通票价、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及公益特征的机动车停车设施服务收费标准、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公办高中、普通高中、中专、技校学费标准、公办高校住宿费标准、公办学前教育机构保育教育费标准、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及景区内配套交通运输价格、政府投资兴办养老机构基本服务收费标准、殡葬基本服务和重要延伸服务收费标准、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共18项内容的具体价格、收费标准、基准价及浮动幅度、相关定价机制、办法、规则的制定等工作需经费23万元。(根据项目大小定价1-10万不等)。2024年成本监审内容:殡葬服务、天然气配气成本、公办幼儿园成本、自来水成本、停车收费、公租房成本等。 (4)听证经费6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08年第2号令第三十四条:听证经费应当申请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和销售价格、公共管网供水价格、客运出租车运价、城市公共交通票价、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及景区内配套交通运输价格、公益性公墓价格共7项。听证会费用(包括印制资料、登报公告、租赁会议室等)约每年6万元。(根据项目大小定价2-5万不等)。 (5)资源枯竭城市转型项目经费共40万元:依据《中共大冶市委 大冶市人民政府 关于推进资源枯竭城市转型的意见》《关于明确大冶市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办公室职能的通知》,预计2024年40万元,其中: ①、转型宣传费用8万元:湖北日报4万元,黄石日报、今日大冶等2万元×2=4万元。 ②、专项工作自评报告编制费10万元(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工作自评估、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作自评估):5万元×2=10万元。 ③、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年度绩效考核迎检工作7万元:绩效考核自评报告编制费5万元,专家评审费、会议组织费、材料印装费2万元。 ④、预算内专项项目申报,资料编制、评审、人员跑省赴京等经费等合计10万元; ⑤、会议费用(参与全国、全省资源城市转型工作会议、组织召开全市转型工作会议)3万元; ⑥、城市转型工作交流考察检查(去往全国转型工作先进的城市考察调研、接待外来人员考察、接待国家、省、市级工作检查指导)费用2万元。 (6) 发改工作专项经费80万元, 按照《大冶市向上争取资金奖励办法》的通知(冶政办发【2009】54号文件安排,按照当年实际业绩的1%计算,确保我局此项工作经费不低于30万元且不高于80万元列支。我市2023年1-11月份对上争取资金111.58亿元,完成今年全市目标任务的111.58%。争取国家、省政策和项目52项。其中:争取中央和省预算内2亿元;专项资金21亿元;专项债20.75亿元;争取政策性银行贷款57.1亿元;争取一般债7200万元。 10月24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明确将在今年四季度增发2023年国债1万亿元,2023年安排使用5000亿元,结转2024年使用5000亿元。我市已上报46个项目,总投资113亿元,申报国债63亿元。从黄石发改委通报显示,我市“三争”工作今年以来一直在黄石排名第一。2024年需要向上争取资金工作经费80万元。 (7)粮食市场监督检查及粮食安全首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经费10万元, 依据国发(2014)69号、《省粮食局关于开展2021年湖北省收获粮食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及粮食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通知》:开展全市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粮食市场监督检查、粮食清仓查库、粮油市场信息监测预测粮食品质测报等工作经费60000元。预计2024年6万元:印刷费1.2万,交通费2万,会议费0.8万,培训费1万,办公经费1万。 依据鄂粮安办【2020】6号:开展粮食安全首长责任制考核相关的工作。预计2024年9万元:印刷费3万,培训费1.5万,会议费1.5万,交通费1万,考核迎检费2万。 (8)对全市营商环境进行优化改革工作专项经费20万元。对全市营商环境进行优化改革工作专项经费,黄改委发(2019)6号文件组织保障要求强化经费保障,保障本改革方案任务落实的相关经费应及时纳入部门年度财政预算。根据2022年3月份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要以有效的信用监管和信用服务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2024年市发改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计划如下:(一)加强信用信息归集。进一步拓展信用信息归集范围、提升数据质量。(二)加强规范行业信用制度建设。推进行业部门信用记录、“红黑名单”、分级分类监管、激励与惩戒、信用修复等制度规范,建立措施清单,实施清单式管理。(三)进一步探索“信易+”应用领域。引领各行业部门围绕信用便民惠企,探索具有大冶特点、区域特色的“信易+工作”应用领域。(四)推进个人诚信分建设。根据《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个人信用积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黄政办发〔2022〕38号),加强个人信用信息归集,探索信用分应用场景,提升人民群众的信用获得感、幸福感。(五)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建设。利用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好3·15消费者权益日、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质量月”等活动。充分发挥网络、报刊、电视等媒体的作用,积极开展信用文化宣传普及活动,推动各行业开展各具特色的诚信创建活动,引导全市上下把诚实守信真正作为共同的价值取向、行为规范和追求目标,努力营造 “守信者荣、失信者耻”的氛围。“红黑名单”公告专版费用5万元,营商环境工作报刊宣传费用专版5万元,印刷制作等费用4万元,省黄石相关工作培训差旅费约2万元,各项营商环境宣传教育活动等工作经费4万元。以上工作需工作经费20万元。 (9)行政部门审批项目评审费100万元,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国家发改委按照年度根据咨询评估任务完成情况,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结算咨询评估费用。评估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收取所评估事项的项目单位任何费用,不得向项目单位摊支成本。根据省发改委制订的《关于印发湖北省发展改革委委托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审批政府投资项目之前必须经过工程咨询机构评估,由我局委托工程咨询机构邀请专家对项目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和节能审查进行评估,需要出评估经费。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第十五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业务培训、监督检查,以及标准指南编制等工作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部门预算,并按照规定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2023年实际评审了62个项目,已经结算了24个项目,38个项目在结算过程中,每个项目约2万元,其中100万元据实支付。2024年,政府审批项目按专项债50个计算,4万一个(可研➕初设),50✖4=200万元,节能审查按15个计算,一个1.93万,15✖1.93=29万。预计2024年100万元,据实结算。 (10)节能评估项目费100万元。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第十五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业务培训、监督检查,以及标准指南编制等工作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部门预算,并按照规定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经过办理政府采购手续,2022年10月25日我单位与大冶市贸润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已签订2022年-2025年节能评估报告书编制总承包项目合同,合同金额根据不同申请单位的项目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标准,确定单个项目的咨询服务费,同时签订补充协议,根据市政府冶政办发(2016)137号文件精神中技术服务费控制标准的规定,补充合同约定节能报告编制费标准可按可研报告设计费归家标准的50%作为收费标准。中标通知书注明总打包价三年420万,2022年实际执行138万元,2023年执行了63万元,剩余219万元。预计2024年节能评估项目费219万元,另增加业务培训10万,节能监察费用40万元(其中,节能监察费用是指聘请第三方对节能审查项目进行事后监管,检查项目实际生产是否按照节能审查资料落实,一个项目约2万,大约20个项目,约40万元),2024年节能评估项目费预计共100万元。 (11)大冶市转型发展促进中心工作经费40万元。依据冶发改文[2022]77号: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城市转型,加强与国家部门的联系和对接工作。今年市委、市政府批准,在我局增设了“大冶市转型发展促进中心”,统筹对接国家部办委工作,联络协调大冶赴京工作事项等相关事宜。预计2024年办公经费10万元,会务组织费用12万元,差旅费用18万元,共预计需要工作经费40万元。 (12)“以钱养事”人员劳务费37万元。 依据冶发改文[2022]81号:经市政府同意,我局委托人社局考试院2022年10月份招聘了6名“以钱养事”人员,按照人均每年5万元的标准享受薪酬待遇,共需劳务费用30万元。2023年5月转入人防“以钱养事”人员2人(1人在岗,目前正在招聘1人),每人3.5万元,共计7万元。2024年预计37万元。 (13)市项目协调督办工作经费36万元。1、市项目协调办经费20万元:按照冶编[2012]61号文件规定,市项目办负责全市项目建设协调服务及全程跟踪督查,督促全市各项目责任单位工作责任的落实,做好各重点项目工程建设的协调工作。由于工作职能划转,其他部门单位不再负责全市项目建设的协调联络及其他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的意见》(冶发[2006]4号)文件规定、市政府每年安排20万元作为市项目办的专项工作经费,包括项目拉练活动费用、宣传报到费、集中开工活动费用。 2、市督办检查工作经费16万元:由于项目办承担全市14个乡镇(场)项目建设督办工作,经报市政府同意按全市部门预算督办运行经费16万元测算:1.每月督办2次,1次3天,7个人分两组督办14个乡镇,每次下乡产生车费、差旅费、下乡补助、租车费用;2.每季度航拍,一年四次,设备采购、视频剪辑、车费、差旅费等;3.其他费用,黄石市级汇报材料PPT制作等,共计16万元。 (14) 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运维及配套服务费9.3万元。1.信用平台使用问题解答和处理,具体包括信用数据归集问题、双公示上传及统计问题、信用信息查询问题等合同建设中所包含功能的问题。2.系统运维人员定期对系统相关的、基础软件和应用软件进行检查,包括配套网络检查、基础软件检查、应用软件检查、服务器检查等,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3.运维应急情况处理,包括病毒安全紧急处置、软件系统遭破坏性攻击的紧急处置、数据安全紧急处置、网络中断紧急处置等。 (15)大冶市光伏发电市级补贴350万元,根据黄石市政府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的意见》黄政办发[2014]31号、黄石市发改委关于《简化光伏发电项目补贴办理流程的通知》(黄发改能源[2018]22号)要求,我局组织全市符合条件的光伏发电项目申报光伏发电市级补贴(0.1元/度),此次申报补贴项目332个,总装机规模43.45WW。共计发电量3497.31万千瓦时,折合减碳3948.46吨当量,需市级补贴3802280.94万元。预计2024年350万元。 |
项目支出明细预算 | 项目支出明细 | 金额 |
1.大冶市光伏发电市级补贴 | 350万元 |
2.对全市营商环境进行优化改革工作专项经费 | 20万元 |
3.行政部门审批项目评审费 | 100万元 |
4.节能评估项目费 | 100万元 |
5.涉案、涉纪案件财物价格的鉴证费用及办案经费 | 15万元 |
6.价格监测费用 | 8万元 |
7.成本调查与监审费用 | 23万元 |
8.听证工作经费 | 6万元 |
9.“以钱养事”人员劳务费 | 37万元 |
10.大冶市转型发展促进中心工作经费 | 40万元 |
11.市项目协调督办工作经费 | 36万元 |
12.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运维及配套服务费 | 9.3万元 |
13.粮食市场监督检查及粮食安全首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经费 | 10万元 |
14.发改工作专项经费 | 80万元 |
15.资源枯竭城市转型项目经费 | 40万元 |
合 计 | 874.3万元 |
测算依据及说明 | (1)涉案、涉纪案件价格鉴证费用及办案经费15万元。依据湖北省涉案财物价格鉴证条例第二十九条:刑事案件和行政执法案件中的涉案财务价格鉴定费用,由财政部门全额列入预算,不得向当事人收取价格鉴证费用。2022年较2021年案件上涨率为20%。截止2023年11月已受理220件,12月份预计受理20件,2023年全年受理案件240件,预计2024年受理案件260起,办案范围涉及武汉、黄石及大冶市全部辖区内,每件案件处理经费(交通费、差旅费、检测费等)平均约750元(科室5人),预计需要经费15万元。 (2)价格监测工作经费8万元,依据国家发改委2003年1号令第十六条:价格监测的工作经费,可申请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每周最少三次全面采集全市菜市场、超市、粮油、生活用品等商品价格,每周工作人员(科室4人)交通费、差旅费等每周1200元,每年合计40000元,今日大冶公示40000元,合计80000元。预计2024年需要经费80000元。 (3)成本调查与监审工作经费23万元,根据国家发改委第8号令《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第四十四条:成本监审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部门年度同级财政预算。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和销售价格(含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水利工程供水价格、自来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客运出租车运价、城市公共交通票价、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及公益特征的机动车停车设施服务收费标准、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公办高中、普通高中、中专、技校学费标准、公办高校住宿费标准、公办学前教育机构保育教育费标准、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及景区内配套交通运输价格、政府投资兴办养老机构基本服务收费标准、殡葬基本服务和重要延伸服务收费标准、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共18项内容的具体价格、收费标准、基准价及浮动幅度、相关定价机制、办法、规则的制定等工作需经费23万元。(根据项目大小定价1-10万不等)。2024年成本监审内容:殡葬服务、天然气配气成本、公办幼儿园成本、自来水成本、停车收费、公租房成本等。 (4)听证经费6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08年第2号令第三十四条:听证经费应当申请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和销售价格、公共管网供水价格、客运出租车运价、城市公共交通票价、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及景区内配套交通运输价格、公益性公墓价格共7项。听证会费用(包括印制资料、登报公告、租赁会议室等)约每年6万元。(根据项目大小定价2-5万不等)。 (5)资源枯竭城市转型项目经费共40万元:依据《中共大冶市委 大冶市人民政府 关于推进资源枯竭城市转型的意见》《关于明确大冶市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办公室职能的通知》,预计2024年40万元,其中: ①、转型宣传费用8万元:湖北日报4万元,黄石日报、今日大冶等2万元×2=4万元。 ②、专项工作自评报告编制费10万元(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工作自评估、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作自评估):5万元×2=10万元。 ③、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年度绩效考核迎检工作7万元:绩效考核自评报告编制费5万元,专家评审费、会议组织费、材料印装费2万元。 ④、预算内专项项目申报,资料编制、评审、人员跑省赴京等经费等合计10万元; ⑤、会议费用(参与全国、全省资源城市转型工作会议、组织召开全市转型工作会议)3万元; ⑥、城市转型工作交流考察检查(去往全国转型工作先进的城市考察调研、接待外来人员考察、接待国家、省、市级工作检查指导)费用2万元。 (6) 发改工作专项经费80万元, 按照《大冶市向上争取资金奖励办法》的通知(冶政办发【2009】54号文件安排,按照当年实际业绩的1%计算,确保我局此项工作经费不低于30万元且不高于80万元列支。我市2023年1-11月份对上争取资金111.58亿元,完成今年全市目标任务的111.58%。争取国家、省政策和项目52项。其中:争取中央和省预算内2亿元;专项资金21亿元;专项债20.75亿元;争取政策性银行贷款57.1亿元;争取一般债7200万元。 10月24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明确将在今年四季度增发2023年国债1万亿元,2023年安排使用5000亿元,结转2024年使用5000亿元。我市已上报46个项目,总投资113亿元,申报国债63亿元。从黄石发改委通报显示,我市“三争”工作今年以来一直在黄石排名第一。2024年需要向上争取资金工作经费80万元。 (7)粮食市场监督检查及粮食安全首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经费10万元, 依据国发(2014)69号、《省粮食局关于开展2021年湖北省收获粮食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及粮食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通知》:开展全市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粮食市场监督检查、粮食清仓查库、粮油市场信息监测预测粮食品质测报等工作经费60000元。预计2024年6万元:印刷费1.2万,交通费2万,会议费0.8万,培训费1万,办公经费1万。 依据鄂粮安办【2020】6号:开展粮食安全首长责任制考核相关的工作。预计2024年9万元:印刷费3万,培训费1.5万,会议费1.5万,交通费1万,考核迎检费2万。 (8)对全市营商环境进行优化改革工作专项经费20万元。对全市营商环境进行优化改革工作专项经费,黄改委发(2019)6号文件组织保障要求强化经费保障,保障本改革方案任务落实的相关经费应及时纳入部门年度财政预算。根据2022年3月份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要以有效的信用监管和信用服务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2024年市发改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计划如下:(一)加强信用信息归集。进一步拓展信用信息归集范围、提升数据质量。(二)加强规范行业信用制度建设。推进行业部门信用记录、“红黑名单”、分级分类监管、激励与惩戒、信用修复等制度规范,建立措施清单,实施清单式管理。(三)进一步探索“信易+”应用领域。引领各行业部门围绕信用便民惠企,探索具有大冶特点、区域特色的“信易+工作”应用领域。(四)推进个人诚信分建设。根据《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个人信用积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黄政办发〔2022〕38号),加强个人信用信息归集,探索信用分应用场景,提升人民群众的信用获得感、幸福感。(五)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建设。利用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好3·15消费者权益日、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质量月”等活动。充分发挥网络、报刊、电视等媒体的作用,积极开展信用文化宣传普及活动,推动各行业开展各具特色的诚信创建活动,引导全市上下把诚实守信真正作为共同的价值取向、行为规范和追求目标,努力营造 “守信者荣、失信者耻”的氛围。“红黑名单”公告专版费用5万元,营商环境工作报刊宣传费用专版5万元,印刷制作等费用4万元,省黄石相关工作培训差旅费约2万元,各项营商环境宣传教育活动等工作经费4万元。以上工作需工作经费20万元。 (9)行政部门审批项目评审费100万元,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国家发改委按照年度根据咨询评估任务完成情况,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结算咨询评估费用。评估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收取所评估事项的项目单位任何费用,不得向项目单位摊支成本。根据省发改委制订的《关于印发湖北省发展改革委委托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审批政府投资项目之前必须经过工程咨询机构评估,由我局委托工程咨询机构邀请专家对项目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和节能审查进行评估,需要出评估经费。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第十五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业务培训、监督检查,以及标准指南编制等工作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部门预算,并按照规定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2023年实际评审了62个项目,已经结算了24个项目,38个项目在结算过程中,每个项目约2万元,其中100万元据实支付。2024年,政府审批项目按专项债50个计算,4万一个(可研➕初设),50✖4=200万元,节能审查按15个计算,一个1.93万,15✖1.93=29万。预计2024年100万元,据实结算。 (10)节能评估项目费100万元。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第十五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业务培训、监督检查,以及标准指南编制等工作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部门预算,并按照规定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经过办理政府采购手续,2022年10月25日我单位与大冶市贸润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已签订2022年-2025年节能评估报告书编制总承包项目合同,合同金额根据不同申请单位的项目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标准,确定单个项目的咨询服务费,同时签订补充协议,根据市政府冶政办发(2016)137号文件精神中技术服务费控制标准的规定,补充合同约定节能报告编制费标准可按可研报告设计费归家标准的50%作为收费标准。中标通知书注明总打包价三年420万,2022年实际执行138万元,2023年执行了63万元,剩余219万元。预计2024年节能评估项目费219万元,另增加业务培训10万,节能监察费用40万元(其中,节能监察费用是指聘请第三方对节能审查项目进行事后监管,检查项目实际生产是否按照节能审查资料落实,一个项目约2万,大约20个项目,约40万元),2024年节能评估项目费预计共100万元。 (11)大冶市转型发展促进中心工作经费40万元。依据冶发改文[2022]77号: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城市转型,加强与国家部门的联系和对接工作。今年市委、市政府批准,在我局增设了“大冶市转型发展促进中心”,统筹对接国家部办委工作,联络协调大冶赴京工作事项等相关事宜。预计2024年办公经费10万元,会务组织费用12万元,差旅费用18万元,共预计需要工作经费40万元。 (12)“以钱养事”人员劳务费37万元。 依据冶发改文[2022]81号:经市政府同意,我局委托人社局考试院2022年10月份招聘了6名“以钱养事”人员,按照人均每年5万元的标准享受薪酬待遇,共需劳务费用30万元。2023年5月转入人防“以钱养事”人员2人(1人在岗,目前正在招聘1人),每人3.5万元,共计7万元。2024年预计37万元。 (13)市项目协调督办工作经费36万元。1、市项目协调办经费20万元:按照冶编[2012]61号文件规定,市项目办负责全市项目建设协调服务及全程跟踪督查,督促全市各项目责任单位工作责任的落实,做好各重点项目工程建设的协调工作。由于工作职能划转,其他部门单位不再负责全市项目建设的协调联络及其他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的意见》(冶发[2006]4号)文件规定、市政府每年安排20万元作为市项目办的专项工作经费,包括项目拉练活动费用、宣传报到费、集中开工活动费用。 2、市督办检查工作经费16万元:由于项目办承担全市14个乡镇(场)项目建设督办工作,经报市政府同意按全市部门预算督办运行经费16万元测算:1.每月督办2次,1次3天,7个人分两组督办14个乡镇,每次下乡产生车费、差旅费、下乡补助、租车费用;2.每季度航拍,一年四次,设备采购、视频剪辑、车费、差旅费等;3.其他费用,黄石市级汇报材料PPT制作等,共计16万元。 (14) 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运维及配套服务费9.3万元。1.信用平台使用问题解答和处理,具体包括信用数据归集问题、双公示上传及统计问题、信用信息查询问题等合同建设中所包含功能的问题。2.系统运维人员定期对系统相关的、基础软件和应用软件进行检查,包括配套网络检查、基础软件检查、应用软件检查、服务器检查等,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3.运维应急情况处理,包括病毒安全紧急处置、软件系统遭破坏性攻击的紧急处置、数据安全紧急处置、网络中断紧急处置等。 (15)大冶市光伏发电市级补贴350万元,根据黄石市政府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的意见》黄政办发[2014]31号、黄石市发改委关于《简化光伏发电项目补贴办理流程的通知》(黄发改能源[2018]22号)要求,我局组织全市符合条件的光伏发电项目申报光伏发电市级补贴(0.1元/度),此次申报补贴项目332个,总装机规模43.45WW。共计发电量3497.31万千瓦时,折合减碳3948.46吨当量,需市级补贴3802280.94万元。预计2024年350万元。 |
项目绩效目标 | 中期目标 | 年度目标 |
一是持续抓好战略规划落地落实;二是持续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三是持续加强经济运行调度。四是持续开展对上争取;五是持续抓好固定资产投资;六是持续推进服务业提速发展;七是持续做好各项本职工作。 | 我局锚定“当好主力军、建成节点城、奋进五十强”目标,砥砺奋进,承压前行,按照“经济总量黄石第一,增速黄石前三,各项工作黄石第一”的标准做好各项工作,推动大冶走在黄石第一、全省前列。 |
项 目 年 度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备注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1.大冶市光伏发电市级补贴 | 350万元 | 2024年初预算 |
2.对全市营商环境进行优化改革工作专项经费 | 20万元 | 2024年初预算 |
3.行政部门审批项目评审费 | 100万元 | 2024年初预算 |
4.节能评估项目费 | 100万元 | 2024年初预算 |
5.涉案、涉纪案件财物价格的鉴证费用及办案经费 | 15万元 | 2024年初预算 |
6.价格监测费用 | 8万元 | 2024年初预算 |
7.成本调查与监审费用 | 23万元 | 2024年初预算 |
8.听证工作经费 | 6万元 | 2024年初预算 |
9.“以钱养事”人员劳务费 | 37万元 | 2024年初预算 |
10.大冶市转型发展促进中心工作经费 | 40万元 | 2024年初预算 |
11.市项目协调督办工作经费 | 36万元 | 2024年初预算 |
12.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运维及配套服务费 | 9.3万元 | 2024年初预算 |
13.粮食市场监督检查及粮食安全首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经费 | 10万元 | 2024年初预算 |
14.发改工作专项经费 | 80万元 | 2024年初预算 |
15.资源枯竭城市转型项目经费 | 40万元 | 2024年初预算 |
社会成本指标 | 是否降低社会成本投入率 | 》100% | 2024年初预算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是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 》100% | 2024年初预算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力争2024年全年全市集中开工项目个数 | 》160个 | 2024年初预算 |
质量指标 | 是否保质保量完成年初工作目标 | 》100% | 2024年初预算 |
时效指标 | 是否及时有效完成年初工作任务 | 》100% | 2024年初预算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力争2024年投资总额 | 》1000亿元 | 2024年初预算 |
社会效益指标 | 是否持续改善和保障民生 | 》100% | 2024年初预算 |
生态效益指标 | 是否推进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效益 | 》100% | 2024年初预算 |
满意度指标 | 具体指标 | 社会公众投诉率 | ≤0% | 2024年初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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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在“一上”、“二上”阶段均需按要求报送。 |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 对空表的说明:
在我单位预算公开表中,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表1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为空表,无相关数据,因2024年我单位部门预算中没有安排相应预算支出。
(二) 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无相关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4、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5、“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大冶市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大冶市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见网页下方附件。
大冶市发展和改革局本级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1:大冶市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2:大冶市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一、单位主要职责
1、向上争取资金;
2、完成全市固定资产投资任务;
3、做好全市经济运行监测工作;
4、向上争取各项重大试点;
5、编制相关重点专项规划;
6、做好项目审批工作;
7、做好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8、做好节能减排工作;
9、做好体制改革工作;
10、做好我市成本、价格、收费等相关工作;
11、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管理,政策性粮食、地方储备粮收购、储存、轮换、管理,政策性粮食供应、粮食质量的监督管理,保障全市粮食安全;
12、完成全市服务业任务;
13、推进全市项目开工进度及协调督办工作;
14、做好市转型发展促进中心 ;
15、做好大冶市光伏发电市级补贴工作;
16、做好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运维及配套服务工作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大冶市发展和改革局本级部门预算由单位本级9个内设机构和纳入预算汇编范围的6个下属事业单位组成,合并编制预算。
9个内设机构具体包括:01.办公室(政工股)、02.政策法规和国民经济综合股、03.行政审批服务股、04.固定资产投资股、05.工业经济股(市国民经济动员股)、06.能源股(市交通战备股)、07.服务业和社会发展股、08.价格和收费管理股、09.粮食发展和管理股。
6个下属事业单位具体包括:01.大冶市节能监察中心、02.大冶市价格认定中心、03.大冶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心、04.大冶市项目推进服务中心、05.大冶市转型发展促进中心、06.大冶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预算总收支的情况说明。
大冶市发展和改革局本级2024年收支总预算2511.69万元(6个下属二级事业单位与机关统一核算)。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大冶市发展和改革局本级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其他收入等;支出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二)预算收入构成及增减变化情况。
大冶市发展和改革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511.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11.6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00%。
大冶市发展和改革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511.6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74.53万元,下降6.50%。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缩减15%预算,项目经费减少。
(三)预算支出构成及增减变化情况。
大冶市发展和改革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511.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7.39万元、占总支出的65.19%,项目支出874.3万元、占总支出的34.81%。
大冶市发展和改革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511.6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74.53万元,下降6.50%。主要原因是:一是基本支出1637.3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3.17万元,增长1.44%,主要是在职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二是项目支出874.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97.7万元,下降18.44%,主要是1.行政部门审批项目评审费较上年减少129万元;2.节能评估项目费较上年减少20万元;3.粮食市场监督检查及粮食安全首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经费较上年减少5万元;4.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运维及配套服务费较上年减少10.7万元;5.大冶市光伏发电项目较上年减少30万元。按经济分类分:
1、基本支出
(1)工资福利支出1211.87万元,较上年增加3.76万元,增长0.31%。主要用于主要用于部门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工资、基本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该项支出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奖金、津补贴等增加。
(2)商品和服务支出141.91万元,较上年减少2.56万元,下降1.77%。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会费、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该项支出比上年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经费缩减15%的预算。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1.09万元,较上年增加24.83万元,增长9.69%。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生活补助等。该项支出比上年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4)资本性支出2.53万元,较上年减少2.85万元,下降52.97%。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等。该项支出比上年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购置减少,节省开支。
2、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预算874.3万元,较上年减少197.7万元,下降18.44%,主要原因是1.行政部门审批项目评审费较上年减少129万元;2.节能评估项目费较上年减少20万元;3.粮食市场监督检查及粮食安全首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经费较上年减少5万元;4.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运维及配套服务费较上年减少10.7万元;5.大冶市光伏发电项目较上年减少30万元。本单位项目支出具体如下:
(1)大冶市光伏发电市级补贴项目350万元。主要用于大冶市光伏发电市级补贴等。
(2)价格监测费用项目8万元。主要用于价格监测的工作经费等。
(3)资源枯竭城市转型项目经费项目40万元。主要用于资源枯竭城市转型项目经费等。
(4)行政部门审批项目评审费项目10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部门审批项目评审等。
(5)节能评估项目费项目100万元。主要用于节能评估项目费等。
(6)对全市营商环境进行优化改革工作专项经费项目20万元。主要用于对全市营商环境进行优化改革工作经费等。
(7)涉案、涉纪案件财物价格的鉴证费用及办案经费项目15万元。主要用于涉案、涉纪案件财物价格的鉴证费用及办案经费等。
(8)听证工作经费项目6万元。主要用于听证工作经费等。
(9)发改工作专项经费项目80万元。主要用于发改工作专项经费等。
(10)大冶市转型发展促进中心工作经费项目40万元。主要用于大冶市转型发展促进中心工作等。
(11)成本调查与监审费用项目23万元。主要用于成本调查与监审等。
(12)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运维及配套服务费项目9万元。主要用于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运维及配套服务等。
(13)粮食市场监督检查及粮食安全首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经费项目10万元。主要用于粮食市场监督检查及粮食安全首长责任制考核等。
(14)市项目协调督办工作经费项目36万元。主要用于市项目协调督办工作等。
(15)“以钱养事”人员劳务费项目37万元。主要用于以钱养事”人员劳务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144.44万元,比上年减少5.41万元,下降3.61%,主要是因为机关运行经费缩减15%的预算。
具体预算安排如下:办公费7.65万元、印刷费4.25万元、水电费0.85万、邮电费11.05万元、物业管理(租赁)费1.70万元、差旅费10.20万元、维修(护)费0.85万元、会议费0.85万元、培训费0.85万元、公务接待费7.00万元、劳务费4.25万元、工会经费16.6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0.6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3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53万元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1万元,较上年增加4万元,增长57.14%。
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持平,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整;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较上年增加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转入车辆一台,费用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本单位2024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2024年公务用车保有数0辆。
其中:公务接待费7万元,与上年持平。本单位将进一步厉行节约,严格遵照相关文件执行公务接待。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24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支出合计171.85万元,比上年减少193.53万元,下降52.97%,主要原因是1.购买纸制品及办公设备减少;2.行政部门审批项目评审费和节能评估项目费用较上年减少。详细情况如下:
一是货物类1.85万元,主要是纸制品0.85万元、台式计算机1万元。
二是服务类170万元,主要是行政部门审批项目评审费70万元、节能评估项目费100万元。
三是工程类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预算批复日止,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其他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有15个,项目预算874.3万元。
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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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盖章):大冶市发展和改革局 | 单位:万元 |
项目名称 | 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
对应一级项目名称 | 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 一级部门名称 | 大冶市发展和改革局 |
项目属性 | 持续性项目□ | 新增项目□ |
项目分类 | 常年性项目□ | 延续性项目□ | 一次性项目□ |
项目类别 | 其他运转类□ | 特定目标类—— 本级支出项目□ | 特定目标类—— 转移性支出项目□ |
项目总预算 | 874.3万元 | 项目当年预算 | 874.3万元 |
项目前两年预算安排、使用情况及当年预算变动情况 | 我单位2022年初预算项目支出624.4万元,2023年初预算项目支出1072万元,两年年初预算均已使用完毕,2024年初预算项目874.3万元,项目总体较2023年度减少,主要是(1)行政部门审批项目评审费较上年减少129万元;(2)节能评估项目费较上年减少20万元(3)粮食市场监督检查及粮食安全首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经费较上年减少5万元(4)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运维及配套服务费较上年减少10.7万元(5)大冶市光伏发电项目较上年减少30万元。 |
项目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 | 金额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874.3万元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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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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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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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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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功能类科目 | 类:201 | 款:04 | 项:99 |
项目概况、内容及依据 | (1)涉案、涉纪案件价格鉴证费用及办案经费15万元。依据湖北省涉案财物价格鉴证条例第二十九条:刑事案件和行政执法案件中的涉案财务价格鉴定费用,由财政部门全额列入预算,不得向当事人收取价格鉴证费用。2022年较2021年案件上涨率为20%。截止2023年11月已受理220件,12月份预计受理20件,2023年全年受理案件240件,预计2024年受理案件260起,办案范围涉及武汉、黄石及大冶市全部辖区内,每件案件处理经费(交通费、差旅费、检测费等)平均约750元(科室5人),预计需要经费15万元。 (2)价格监测工作经费8万元,依据国家发改委2003年1号令第十六条:价格监测的工作经费,可申请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每周最少三次全面采集全市菜市场、超市、粮油、生活用品等商品价格,每周工作人员(科室4人)交通费、差旅费等每周1200元,每年合计40000元,今日大冶公示40000元,合计80000元。预计2024年需要经费80000元。 (3)成本调查与监审工作经费23万元,根据国家发改委第8号令《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第四十四条:成本监审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部门年度同级财政预算。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和销售价格(含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水利工程供水价格、自来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客运出租车运价、城市公共交通票价、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及公益特征的机动车停车设施服务收费标准、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公办高中、普通高中、中专、技校学费标准、公办高校住宿费标准、公办学前教育机构保育教育费标准、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及景区内配套交通运输价格、政府投资兴办养老机构基本服务收费标准、殡葬基本服务和重要延伸服务收费标准、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共18项内容的具体价格、收费标准、基准价及浮动幅度、相关定价机制、办法、规则的制定等工作需经费23万元。(根据项目大小定价1-10万不等)。2024年成本监审内容:殡葬服务、天然气配气成本、公办幼儿园成本、自来水成本、停车收费、公租房成本等。 (4)听证经费6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08年第2号令第三十四条:听证经费应当申请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和销售价格、公共管网供水价格、客运出租车运价、城市公共交通票价、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及景区内配套交通运输价格、公益性公墓价格共7项。听证会费用(包括印制资料、登报公告、租赁会议室等)约每年6万元。(根据项目大小定价2-5万不等)。 (5)资源枯竭城市转型项目经费共40万元:依据《中共大冶市委 大冶市人民政府 关于推进资源枯竭城市转型的意见》《关于明确大冶市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办公室职能的通知》,预计2024年40万元,其中: ①、转型宣传费用8万元:湖北日报4万元,黄石日报、今日大冶等2万元×2=4万元。 ②、专项工作自评报告编制费10万元(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工作自评估、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作自评估):5万元×2=10万元。 ③、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年度绩效考核迎检工作7万元:绩效考核自评报告编制费5万元,专家评审费、会议组织费、材料印装费2万元。 ④、预算内专项项目申报,资料编制、评审、人员跑省赴京等经费等合计10万元; ⑤、会议费用(参与全国、全省资源城市转型工作会议、组织召开全市转型工作会议)3万元; ⑥、城市转型工作交流考察检查(去往全国转型工作先进的城市考察调研、接待外来人员考察、接待国家、省、市级工作检查指导)费用2万元。 (6) 发改工作专项经费80万元, 按照《大冶市向上争取资金奖励办法》的通知(冶政办发【2009】54号文件安排,按照当年实际业绩的1%计算,确保我局此项工作经费不低于30万元且不高于80万元列支。我市2023年1-11月份对上争取资金111.58亿元,完成今年全市目标任务的111.58%。争取国家、省政策和项目52项。其中:争取中央和省预算内2亿元;专项资金21亿元;专项债20.75亿元;争取政策性银行贷款57.1亿元;争取一般债7200万元。 10月24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明确将在今年四季度增发2023年国债1万亿元,2023年安排使用5000亿元,结转2024年使用5000亿元。我市已上报46个项目,总投资113亿元,申报国债63亿元。从黄石发改委通报显示,我市“三争”工作今年以来一直在黄石排名第一。2024年需要向上争取资金工作经费80万元。 (7)粮食市场监督检查及粮食安全首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经费10万元, 依据国发(2014)69号、《省粮食局关于开展2021年湖北省收获粮食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及粮食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通知》:开展全市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粮食市场监督检查、粮食清仓查库、粮油市场信息监测预测粮食品质测报等工作经费60000元。预计2024年6万元:印刷费1.2万,交通费2万,会议费0.8万,培训费1万,办公经费1万。 依据鄂粮安办【2020】6号:开展粮食安全首长责任制考核相关的工作。预计2024年9万元:印刷费3万,培训费1.5万,会议费1.5万,交通费1万,考核迎检费2万。 (8)对全市营商环境进行优化改革工作专项经费20万元。对全市营商环境进行优化改革工作专项经费,黄改委发(2019)6号文件组织保障要求强化经费保障,保障本改革方案任务落实的相关经费应及时纳入部门年度财政预算。根据2022年3月份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要以有效的信用监管和信用服务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2024年市发改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计划如下:(一)加强信用信息归集。进一步拓展信用信息归集范围、提升数据质量。(二)加强规范行业信用制度建设。推进行业部门信用记录、“红黑名单”、分级分类监管、激励与惩戒、信用修复等制度规范,建立措施清单,实施清单式管理。(三)进一步探索“信易+”应用领域。引领各行业部门围绕信用便民惠企,探索具有大冶特点、区域特色的“信易+工作”应用领域。(四)推进个人诚信分建设。根据《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个人信用积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黄政办发〔2022〕38号),加强个人信用信息归集,探索信用分应用场景,提升人民群众的信用获得感、幸福感。(五)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建设。利用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好3·15消费者权益日、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质量月”等活动。充分发挥网络、报刊、电视等媒体的作用,积极开展信用文化宣传普及活动,推动各行业开展各具特色的诚信创建活动,引导全市上下把诚实守信真正作为共同的价值取向、行为规范和追求目标,努力营造 “守信者荣、失信者耻”的氛围。“红黑名单”公告专版费用5万元,营商环境工作报刊宣传费用专版5万元,印刷制作等费用4万元,省黄石相关工作培训差旅费约2万元,各项营商环境宣传教育活动等工作经费4万元。以上工作需工作经费20万元。 (9)行政部门审批项目评审费100万元,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国家发改委按照年度根据咨询评估任务完成情况,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结算咨询评估费用。评估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收取所评估事项的项目单位任何费用,不得向项目单位摊支成本。根据省发改委制订的《关于印发湖北省发展改革委委托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审批政府投资项目之前必须经过工程咨询机构评估,由我局委托工程咨询机构邀请专家对项目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和节能审查进行评估,需要出评估经费。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第十五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业务培训、监督检查,以及标准指南编制等工作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部门预算,并按照规定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2023年实际评审了62个项目,已经结算了24个项目,38个项目在结算过程中,每个项目约2万元,其中100万元据实支付。2024年,政府审批项目按专项债50个计算,4万一个(可研➕初设),50✖4=200万元,节能审查按15个计算,一个1.93万,15✖1.93=29万。预计2024年100万元,据实结算。 (10)节能评估项目费100万元。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第十五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业务培训、监督检查,以及标准指南编制等工作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部门预算,并按照规定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经过办理政府采购手续,2022年10月25日我单位与大冶市贸润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已签订2022年-2025年节能评估报告书编制总承包项目合同,合同金额根据不同申请单位的项目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标准,确定单个项目的咨询服务费,同时签订补充协议,根据市政府冶政办发(2016)137号文件精神中技术服务费控制标准的规定,补充合同约定节能报告编制费标准可按可研报告设计费归家标准的50%作为收费标准。中标通知书注明总打包价三年420万,2022年实际执行138万元,2023年执行了63万元,剩余219万元。预计2024年节能评估项目费219万元,另增加业务培训10万,节能监察费用40万元(其中,节能监察费用是指聘请第三方对节能审查项目进行事后监管,检查项目实际生产是否按照节能审查资料落实,一个项目约2万,大约20个项目,约40万元),2024年节能评估项目费预计共100万元。 (11)大冶市转型发展促进中心工作经费40万元。依据冶发改文[2022]77号: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城市转型,加强与国家部门的联系和对接工作。今年市委、市政府批准,在我局增设了“大冶市转型发展促进中心”,统筹对接国家部办委工作,联络协调大冶赴京工作事项等相关事宜。预计2024年办公经费10万元,会务组织费用12万元,差旅费用18万元,共预计需要工作经费40万元。 (12)“以钱养事”人员劳务费37万元。 依据冶发改文[2022]81号:经市政府同意,我局委托人社局考试院2022年10月份招聘了6名“以钱养事”人员,按照人均每年5万元的标准享受薪酬待遇,共需劳务费用30万元。2023年5月转入人防“以钱养事”人员2人(1人在岗,目前正在招聘1人),每人3.5万元,共计7万元。2024年预计37万元。 (13)市项目协调督办工作经费36万元。1、市项目协调办经费20万元:按照冶编[2012]61号文件规定,市项目办负责全市项目建设协调服务及全程跟踪督查,督促全市各项目责任单位工作责任的落实,做好各重点项目工程建设的协调工作。由于工作职能划转,其他部门单位不再负责全市项目建设的协调联络及其他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的意见》(冶发[2006]4号)文件规定、市政府每年安排20万元作为市项目办的专项工作经费,包括项目拉练活动费用、宣传报到费、集中开工活动费用。 2、市督办检查工作经费16万元:由于项目办承担全市14个乡镇(场)项目建设督办工作,经报市政府同意按全市部门预算督办运行经费16万元测算:1.每月督办2次,1次3天,7个人分两组督办14个乡镇,每次下乡产生车费、差旅费、下乡补助、租车费用;2.每季度航拍,一年四次,设备采购、视频剪辑、车费、差旅费等;3.其他费用,黄石市级汇报材料PPT制作等,共计16万元。 (14) 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运维及配套服务费9.3万元。1.信用平台使用问题解答和处理,具体包括信用数据归集问题、双公示上传及统计问题、信用信息查询问题等合同建设中所包含功能的问题。2.系统运维人员定期对系统相关的、基础软件和应用软件进行检查,包括配套网络检查、基础软件检查、应用软件检查、服务器检查等,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3.运维应急情况处理,包括病毒安全紧急处置、软件系统遭破坏性攻击的紧急处置、数据安全紧急处置、网络中断紧急处置等。 (15)大冶市光伏发电市级补贴350万元,根据黄石市政府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的意见》黄政办发[2014]31号、黄石市发改委关于《简化光伏发电项目补贴办理流程的通知》(黄发改能源[2018]22号)要求,我局组织全市符合条件的光伏发电项目申报光伏发电市级补贴(0.1元/度),此次申报补贴项目332个,总装机规模43.45WW。共计发电量3497.31万千瓦时,折合减碳3948.46吨当量,需市级补贴3802280.94万元。预计2024年350万元。 |
项目支出明细预算 | 项目支出明细 | 金额 |
1.大冶市光伏发电市级补贴 | 350万元 |
2.对全市营商环境进行优化改革工作专项经费 | 20万元 |
3.行政部门审批项目评审费 | 100万元 |
4.节能评估项目费 | 100万元 |
5.涉案、涉纪案件财物价格的鉴证费用及办案经费 | 15万元 |
6.价格监测费用 | 8万元 |
7.成本调查与监审费用 | 23万元 |
8.听证工作经费 | 6万元 |
9.“以钱养事”人员劳务费 | 37万元 |
10.大冶市转型发展促进中心工作经费 | 40万元 |
11.市项目协调督办工作经费 | 36万元 |
12.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运维及配套服务费 | 9.3万元 |
13.粮食市场监督检查及粮食安全首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经费 | 10万元 |
14.发改工作专项经费 | 80万元 |
15.资源枯竭城市转型项目经费 | 40万元 |
合 计 | 874.3万元 |
测算依据及说明 | (1)涉案、涉纪案件价格鉴证费用及办案经费15万元。依据湖北省涉案财物价格鉴证条例第二十九条:刑事案件和行政执法案件中的涉案财务价格鉴定费用,由财政部门全额列入预算,不得向当事人收取价格鉴证费用。2022年较2021年案件上涨率为20%。截止2023年11月已受理220件,12月份预计受理20件,2023年全年受理案件240件,预计2024年受理案件260起,办案范围涉及武汉、黄石及大冶市全部辖区内,每件案件处理经费(交通费、差旅费、检测费等)平均约750元(科室5人),预计需要经费15万元。 (2)价格监测工作经费8万元,依据国家发改委2003年1号令第十六条:价格监测的工作经费,可申请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每周最少三次全面采集全市菜市场、超市、粮油、生活用品等商品价格,每周工作人员(科室4人)交通费、差旅费等每周1200元,每年合计40000元,今日大冶公示40000元,合计80000元。预计2024年需要经费80000元。 (3)成本调查与监审工作经费23万元,根据国家发改委第8号令《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第四十四条:成本监审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部门年度同级财政预算。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和销售价格(含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水利工程供水价格、自来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客运出租车运价、城市公共交通票价、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及公益特征的机动车停车设施服务收费标准、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公办高中、普通高中、中专、技校学费标准、公办高校住宿费标准、公办学前教育机构保育教育费标准、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及景区内配套交通运输价格、政府投资兴办养老机构基本服务收费标准、殡葬基本服务和重要延伸服务收费标准、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共18项内容的具体价格、收费标准、基准价及浮动幅度、相关定价机制、办法、规则的制定等工作需经费23万元。(根据项目大小定价1-10万不等)。2024年成本监审内容:殡葬服务、天然气配气成本、公办幼儿园成本、自来水成本、停车收费、公租房成本等。 (4)听证经费6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08年第2号令第三十四条:听证经费应当申请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和销售价格、公共管网供水价格、客运出租车运价、城市公共交通票价、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及景区内配套交通运输价格、公益性公墓价格共7项。听证会费用(包括印制资料、登报公告、租赁会议室等)约每年6万元。(根据项目大小定价2-5万不等)。 (5)资源枯竭城市转型项目经费共40万元:依据《中共大冶市委 大冶市人民政府 关于推进资源枯竭城市转型的意见》《关于明确大冶市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办公室职能的通知》,预计2024年40万元,其中: ①、转型宣传费用8万元:湖北日报4万元,黄石日报、今日大冶等2万元×2=4万元。 ②、专项工作自评报告编制费10万元(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工作自评估、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作自评估):5万元×2=10万元。 ③、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年度绩效考核迎检工作7万元:绩效考核自评报告编制费5万元,专家评审费、会议组织费、材料印装费2万元。 ④、预算内专项项目申报,资料编制、评审、人员跑省赴京等经费等合计10万元; ⑤、会议费用(参与全国、全省资源城市转型工作会议、组织召开全市转型工作会议)3万元; ⑥、城市转型工作交流考察检查(去往全国转型工作先进的城市考察调研、接待外来人员考察、接待国家、省、市级工作检查指导)费用2万元。 (6) 发改工作专项经费80万元, 按照《大冶市向上争取资金奖励办法》的通知(冶政办发【2009】54号文件安排,按照当年实际业绩的1%计算,确保我局此项工作经费不低于30万元且不高于80万元列支。我市2023年1-11月份对上争取资金111.58亿元,完成今年全市目标任务的111.58%。争取国家、省政策和项目52项。其中:争取中央和省预算内2亿元;专项资金21亿元;专项债20.75亿元;争取政策性银行贷款57.1亿元;争取一般债7200万元。 10月24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明确将在今年四季度增发2023年国债1万亿元,2023年安排使用5000亿元,结转2024年使用5000亿元。我市已上报46个项目,总投资113亿元,申报国债63亿元。从黄石发改委通报显示,我市“三争”工作今年以来一直在黄石排名第一。2024年需要向上争取资金工作经费80万元。 (7)粮食市场监督检查及粮食安全首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经费10万元, 依据国发(2014)69号、《省粮食局关于开展2021年湖北省收获粮食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及粮食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通知》:开展全市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粮食市场监督检查、粮食清仓查库、粮油市场信息监测预测粮食品质测报等工作经费60000元。预计2024年6万元:印刷费1.2万,交通费2万,会议费0.8万,培训费1万,办公经费1万。 依据鄂粮安办【2020】6号:开展粮食安全首长责任制考核相关的工作。预计2024年9万元:印刷费3万,培训费1.5万,会议费1.5万,交通费1万,考核迎检费2万。 (8)对全市营商环境进行优化改革工作专项经费20万元。对全市营商环境进行优化改革工作专项经费,黄改委发(2019)6号文件组织保障要求强化经费保障,保障本改革方案任务落实的相关经费应及时纳入部门年度财政预算。根据2022年3月份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要以有效的信用监管和信用服务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2024年市发改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计划如下:(一)加强信用信息归集。进一步拓展信用信息归集范围、提升数据质量。(二)加强规范行业信用制度建设。推进行业部门信用记录、“红黑名单”、分级分类监管、激励与惩戒、信用修复等制度规范,建立措施清单,实施清单式管理。(三)进一步探索“信易+”应用领域。引领各行业部门围绕信用便民惠企,探索具有大冶特点、区域特色的“信易+工作”应用领域。(四)推进个人诚信分建设。根据《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个人信用积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黄政办发〔2022〕38号),加强个人信用信息归集,探索信用分应用场景,提升人民群众的信用获得感、幸福感。(五)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建设。利用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好3·15消费者权益日、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质量月”等活动。充分发挥网络、报刊、电视等媒体的作用,积极开展信用文化宣传普及活动,推动各行业开展各具特色的诚信创建活动,引导全市上下把诚实守信真正作为共同的价值取向、行为规范和追求目标,努力营造 “守信者荣、失信者耻”的氛围。“红黑名单”公告专版费用5万元,营商环境工作报刊宣传费用专版5万元,印刷制作等费用4万元,省黄石相关工作培训差旅费约2万元,各项营商环境宣传教育活动等工作经费4万元。以上工作需工作经费20万元。 (9)行政部门审批项目评审费100万元,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国家发改委按照年度根据咨询评估任务完成情况,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结算咨询评估费用。评估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收取所评估事项的项目单位任何费用,不得向项目单位摊支成本。根据省发改委制订的《关于印发湖北省发展改革委委托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审批政府投资项目之前必须经过工程咨询机构评估,由我局委托工程咨询机构邀请专家对项目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和节能审查进行评估,需要出评估经费。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第十五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业务培训、监督检查,以及标准指南编制等工作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部门预算,并按照规定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2023年实际评审了62个项目,已经结算了24个项目,38个项目在结算过程中,每个项目约2万元,其中100万元据实支付。2024年,政府审批项目按专项债50个计算,4万一个(可研➕初设),50✖4=200万元,节能审查按15个计算,一个1.93万,15✖1.93=29万。预计2024年100万元,据实结算。 (10)节能评估项目费100万元。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第十五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业务培训、监督检查,以及标准指南编制等工作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部门预算,并按照规定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经过办理政府采购手续,2022年10月25日我单位与大冶市贸润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已签订2022年-2025年节能评估报告书编制总承包项目合同,合同金额根据不同申请单位的项目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标准,确定单个项目的咨询服务费,同时签订补充协议,根据市政府冶政办发(2016)137号文件精神中技术服务费控制标准的规定,补充合同约定节能报告编制费标准可按可研报告设计费归家标准的50%作为收费标准。中标通知书注明总打包价三年420万,2022年实际执行138万元,2023年执行了63万元,剩余219万元。预计2024年节能评估项目费219万元,另增加业务培训10万,节能监察费用40万元(其中,节能监察费用是指聘请第三方对节能审查项目进行事后监管,检查项目实际生产是否按照节能审查资料落实,一个项目约2万,大约20个项目,约40万元),2024年节能评估项目费预计共100万元。 (11)大冶市转型发展促进中心工作经费40万元。依据冶发改文[2022]77号: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城市转型,加强与国家部门的联系和对接工作。今年市委、市政府批准,在我局增设了“大冶市转型发展促进中心”,统筹对接国家部办委工作,联络协调大冶赴京工作事项等相关事宜。预计2024年办公经费10万元,会务组织费用12万元,差旅费用18万元,共预计需要工作经费40万元。 (12)“以钱养事”人员劳务费37万元。 依据冶发改文[2022]81号:经市政府同意,我局委托人社局考试院2022年10月份招聘了6名“以钱养事”人员,按照人均每年5万元的标准享受薪酬待遇,共需劳务费用30万元。2023年5月转入人防“以钱养事”人员2人(1人在岗,目前正在招聘1人),每人3.5万元,共计7万元。2024年预计37万元。 (13)市项目协调督办工作经费36万元。1、市项目协调办经费20万元:按照冶编[2012]61号文件规定,市项目办负责全市项目建设协调服务及全程跟踪督查,督促全市各项目责任单位工作责任的落实,做好各重点项目工程建设的协调工作。由于工作职能划转,其他部门单位不再负责全市项目建设的协调联络及其他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的意见》(冶发[2006]4号)文件规定、市政府每年安排20万元作为市项目办的专项工作经费,包括项目拉练活动费用、宣传报到费、集中开工活动费用。 2、市督办检查工作经费16万元:由于项目办承担全市14个乡镇(场)项目建设督办工作,经报市政府同意按全市部门预算督办运行经费16万元测算:1.每月督办2次,1次3天,7个人分两组督办14个乡镇,每次下乡产生车费、差旅费、下乡补助、租车费用;2.每季度航拍,一年四次,设备采购、视频剪辑、车费、差旅费等;3.其他费用,黄石市级汇报材料PPT制作等,共计16万元。 (14) 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运维及配套服务费9.3万元。1.信用平台使用问题解答和处理,具体包括信用数据归集问题、双公示上传及统计问题、信用信息查询问题等合同建设中所包含功能的问题。2.系统运维人员定期对系统相关的、基础软件和应用软件进行检查,包括配套网络检查、基础软件检查、应用软件检查、服务器检查等,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3.运维应急情况处理,包括病毒安全紧急处置、软件系统遭破坏性攻击的紧急处置、数据安全紧急处置、网络中断紧急处置等。 (15)大冶市光伏发电市级补贴350万元,根据黄石市政府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的意见》黄政办发[2014]31号、黄石市发改委关于《简化光伏发电项目补贴办理流程的通知》(黄发改能源[2018]22号)要求,我局组织全市符合条件的光伏发电项目申报光伏发电市级补贴(0.1元/度),此次申报补贴项目332个,总装机规模43.45WW。共计发电量3497.31万千瓦时,折合减碳3948.46吨当量,需市级补贴3802280.94万元。预计2024年350万元。 |
项目绩效目标 | 中期目标 | 年度目标 |
一是持续抓好战略规划落地落实;二是持续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三是持续加强经济运行调度。四是持续开展对上争取;五是持续抓好固定资产投资;六是持续推进服务业提速发展;七是持续做好各项本职工作。 | 我局锚定“当好主力军、建成节点城、奋进五十强”目标,砥砺奋进,承压前行,按照“经济总量黄石第一,增速黄石前三,各项工作黄石第一”的标准做好各项工作,推动大冶走在黄石第一、全省前列。 |
项 目 年 度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备注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1.大冶市光伏发电市级补贴 | 350万元 | 2024年初预算 |
2.对全市营商环境进行优化改革工作专项经费 | 20万元 | 2024年初预算 |
3.行政部门审批项目评审费 | 100万元 | 2024年初预算 |
4.节能评估项目费 | 100万元 | 2024年初预算 |
5.涉案、涉纪案件财物价格的鉴证费用及办案经费 | 15万元 | 2024年初预算 |
6.价格监测费用 | 8万元 | 2024年初预算 |
7.成本调查与监审费用 | 23万元 | 2024年初预算 |
8.听证工作经费 | 6万元 | 2024年初预算 |
9.“以钱养事”人员劳务费 | 37万元 | 2024年初预算 |
10.大冶市转型发展促进中心工作经费 | 40万元 | 2024年初预算 |
11.市项目协调督办工作经费 | 36万元 | 2024年初预算 |
12.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运维及配套服务费 | 9.3万元 | 2024年初预算 |
13.粮食市场监督检查及粮食安全首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经费 | 10万元 | 2024年初预算 |
14.发改工作专项经费 | 80万元 | 2024年初预算 |
15.资源枯竭城市转型项目经费 | 40万元 | 2024年初预算 |
社会成本指标 | 是否降低社会成本投入率 | 》100% | 2024年初预算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是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 》100% | 2024年初预算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力争2024年全年全市集中开工项目个数 | 》160个 | 2024年初预算 |
质量指标 | 是否保质保量完成年初工作目标 | 》100% | 2024年初预算 |
时效指标 | 是否及时有效完成年初工作任务 | 》100% | 2024年初预算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力争2024年投资总额 | 》1000亿元 | 2024年初预算 |
社会效益指标 | 是否持续改善和保障民生 | 》100% | 2024年初预算 |
生态效益指标 | 是否推进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效益 | 》100% | 2024年初预算 |
满意度指标 | 具体指标 | 社会公众投诉率 | ≤0% | 2024年初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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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在“一上”、“二上”阶段均需按要求报送。 |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 对空表的说明:
在我单位预算公开表中,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表1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为空表,无相关数据,因2024年我单位部门预算中没有安排相应预算支出。
(二) 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无相关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4、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5、“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大冶市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大冶市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见网页下方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