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始终把它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市政府召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动员会后,我局及时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2022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制定了《大冶市财政局2022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建立由局长负总责、分管局领导亲自抓、办公室(政工股)协调督办、对口业务股室具体承办的工作机制,实行每一件建议(提案)明确一名责任领导、有一个责任股室、有一名具体经办人(由责任股室主要负责人担任)的包保责任制。
4月6日,我局召集改革发展股、资产收益服务中心、教科文股、社保股、行政政法股、预算股、农业股共7个股室(单位)召开了2022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会议,对相关工作作了周密细致的安排。会后,各责任股室迅速与代表委员见面,与其沟通交流,收集意见。我局经认真研究,对相关意见分门别类作出处理,对涉及政策性问题采取向上级请示汇报、与相关部门沟通等方式明确办理意见,对每一个建议提案都制定办理计划并强化落实。截至目前,所有建议提案全部办理完毕,相关代表委员都表示满意。
现将我局2022年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办理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承办的大冶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共计9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4件,政协提案5件。
二、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一)第12号(主办件):鲁晓丹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分税制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的建议”,办理结果为B,我们的办理情况是:
我市现行乡镇财政体制始于2017年,该体制实行“收定收支、留存分享、自求平衡、单项结算”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涉及除原经济开发区(含罗家桥街道)外的13个乡镇场和街道。
近年来,部分乡镇街道从各自立场提出了不同的修改意见,按照市领导指示,我局在去年就已启动了乡镇财政管理体制修订工作,在总结现行乡镇财政体制运行的基础上,借鉴我省同类县市乡镇(街办)财政体制做法,结合上级政策有关规定和要求,以及我市经济发展、收入形势、财力状况及面临的问题和困难,提出了修订乡镇财政体制的调整建议讨论稿。
2022年5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20号)。国务院对新形势下健全省以下财政体制提出了六个方面18条意见。乡镇财政体制的制定与省对县市财政体制密切相关,我市原本今年对乡镇财政体制进行修订,在通读国务院文件后,我局暂缓现行乡镇财政体制修订调整工作,待省对县市财政体制出台后再作修订。截至目前,省对县市财政体制还未出台,我局暂缓现行乡镇财政体制修订整改工作。
(二)第19号(主办件):章扬武代表提出的“关于财政统筹支持建设现代化早稻育秧工厂的建议”,办理结果为A,我们的办理情况是:
水稻集中育秧配套机械插秧是现代农业发展的标志,是今后水稻生产发展的方向。它能减轻农民水稻生产劳动强度,节约生产投资,提高生产效率,增加粮食产量和生产效益。同时能较好地解决早稻育秧期间低温寒潮等不利天气影响,解决早稻配套晚稻的季节矛盾,特别是能较好解决直播稻田间恶性杂草难除,除草剂大量施用,增加种粮投入,增加面源污染的难题。发展水稻工厂化育秧配套机械插秧,势在必行,农民有期盼,社会有需求,我们有责任。
据市种植业服务中心测算,建设一个中等规模的水稻育秧工厂,约需资金1000万元,需征用建设用地50亩,需配备技术人员5人。但不管困难有多大,要求有多高,我们将履职尽责,多方争取,尽最大努力把我市水稻育秧工厂建设工作抓紧、抓实、抓好。一是尽快与省农业农村厅种植业处联系争取项目,争取资金,为育秧工厂建设提供资金保障。二是向市政府分管领导报告,争取2023年我市列支专项资金对育秧工厂建设予以支持。三是从已有的项目资金中(优质水稻绿色发展、病虫害绿色防控、测土配方施肥,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等)统筹整合安排,扶持水我市稻育秧工厂项目建设。四是与自然资源规划局联系沟通,争取为我市水稻育秧工厂建设划拨建设用地指标。五是与金湖街政府沟通,争取租赁原森禾公司花卉育苗工厂的大棚、基地进行水稻育秧工厂项目建设。截至目前,已经向省农业农村厅种植业处申报两个项目,正在等待审批。
(三)第23号(协办件):邹序好代表提出的“关于对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市民进行财政补贴的建议”,办理结果为A,我们的办理情况是:
1、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结构
根据黄医保发〔2021〕 14号文件精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由两部分组成:
(1)、个人缴费标准:2022年个人缴费标准为320元/人/年。
(2)财政补助标准: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补助标准。经中央、省财政按规定分别补助后的剩余部分,城区由市、区财政按5:5比例分担,大冶市、阳新县由本级财政承担。2022年财政补助标准为610元/人/年,中央财政补助366元/人/年、省财政补助122元/人/年、大冶本级财政补助122元/人/年。
2、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结构是变动的
随着经济发展,虽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作为国家政策性保险品种,但成本依然有所增加,因此个人缴费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也同步增加。2021年个人缴费标准为280元/人/年,财政补助标准为580元/人/年;2022年个人缴费标准为320元/人/年,财政补助标准为 610 元/人/年。大冶市城镇居民最低工资标准为1680元/人/月,个人缴费标准320元/人/年,对于普通家庭来说应该属于承受范围之内。
3、政府对困难群体的关怀
对确实经济困难家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财政、医保代缴,尽可能保证困难人员应保尽保,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
医保局根据民政局提供2022年社会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1583人:其中农村低保14355人、城市低保2325人、特困供养2307人、低收入人员2008人、六十年度精简职工 10人、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人员578人,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320元/人/年进行代缴,共计6906560元。
财政局根据医保局提供2022年残疾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0913人、2022年特困优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008人,均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320元/人/年进行代缴,共计3814720元。
2022年脱贫监测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4359人,根据冶政办发〔2021〕33号,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300元/人/年由财政进行代缴,个人缴纳20元/人/年。共计代缴1307700元。
4、大冶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跨省结算情况
经医保局反馈,门诊报销方式已逐步完善,同时在本地所有门诊均可享受门诊报销待遇。目前大冶城乡居民跨省结算政策手续如下:
(1)、跨省住院结算分为两类人员:一类人员属于本地跨省住院只需在医院办理转诊手续即可以跨省住院结算,另外一类人员属于驻外人员需要参保人员自己在手机下载医保服务平台app 网上做异地备案不需要到医保部门办理就可以异地跨省就医结算,而且跨省结算医院开通了职工个账刷卡业务。
(2)、本地门诊报销没有绑定指定医药机构就医买药,两病人员和慢性病人员(除精神病和特殊人群)本地门诊刷卡报销没有设置绑定医药机构,目前本地定点药店202家,医疗机构46家均可以门诊刷卡报销,精神病和特殊人群用药因为药品特殊性指定到医疗机构购药,同时,门诊统筹在就近基层医疗机构、人民医院、中医院均可以刷卡报销。
5、建议采纳情况
邹序好代表提出的关于对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市民进行50元/人/年的财政补贴,在2022年各级财政已进行610元/人/年的财政补贴。因此我们没有采纳邹代表的建议,感谢邹代表对我们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四)第34号(主办件):谈朝霞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社区基层治理、促进社区创新发展的建议”,办理结果为A,我们的办理情况是: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区治理工作,大力支持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不断提高社区干部待遇和经费保障力度。
目前我市城市社区是根据岗位、社区工作年限、受教育程度、相关专业资格水平等综合因素,设置正职、副职、委员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四类岗位共18级的等级序列。2020年底我市已完成了社区工作者定岗定级和薪酬套改,社区“两委”成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分别以我市2019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52639元/年)的1倍、0.9倍为基础薪酬,将岗位等级第6级设置为基准薪酬系数1,薪酬系数每上升一级增加0.03,每下降一级减少0.03,社区工作者的对应岗位等级应发薪酬为本岗位等级薪酬系数乘以基础薪酬标准。今后基础薪酬标准调整、岗位等级薪酬系数由组织、民政、人社、财政等部门经过调研测算,报市委、市政府同意后发布执行。
2020年9月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深化新时代党建引领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实施意见》等4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冶办发[2020]16号),文件明确了城市社区工作经费每年每社区不低于30万元,不再保留城市社区服务经费,市财政按2000户以下每年18万元,2000至2999户每年19万元,3000 至3999户每年20万元,4000户以上每年22万元的标准足额保障,其余部分由街道财政统筹解决。
三、市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一)第19号(主办件):刘海睿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市政府平台公司整合推动市场化转型”的提案,办理结果为A,已办结,我们的办理情况是: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市投融资公司整合的有关意见,全市投融资公司市场化转型发展是为了探索符合大冶实际的国有资产监管和国有企业发展新模式,提高国有资本运行效率,努力促进集团公司做实做强做优做大,促进大冶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目前,已委托湖北永业行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负责大冶市级投融资公司的整合工作。通过前期摸底,初步摸清市各投融资公司的资产规模、业务板块和人员基本情况。将大冶市现有的七个投融资公司进行整合,压缩股权结构至三级,核心业务不超过四个。
现在的进展情况分为两个部分,一是湖北光谷东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的成立,此次任务已经完成,大冶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变更名称为湖北光谷东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由市财政局(国资局)履行出资人职责,大冶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成为湖北光谷东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在2022年1月28日湖北光谷东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正式成立。二是湖北大冶湖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和黄石临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因承担区域性功能定位,只对公司的业务板块和经营范围进行优化。
湖北光谷东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层级设置为三级,设置交通投资与建设、矿产资源开发、商品贸易物流、金控、文化教育卫生等五大板块。湖北大冶湖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层级设置为三级,设置公益板块、股权板块、服务业板块、资产管理板块、房地产投资开发板块等五大板块,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房地产开发投资、服务业、资产管理和公益性服务。黄石临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层级设置为三级,设置现代服务与贸易、矿产开发、城市供水、旅游开发、金融、房地产开发等六大板块,主营业务为金融、旅游开发、矿产开发、现代服务与贸易、旅游开发和房地产开发。整合后的市投融资公司定位明确,主营业务基本不重叠。
2022年,市政府将对市投融资公司进行薪酬制度考核,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机构设置,明确人员职责,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业绩考核。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市财政局大力推进出资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分别印发了《大冶市财政局(国资局)出资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和《大冶市财政局(国资局)出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2个暂行办法和5个具体实施方案。将光谷东国投集团、新铜都城发集团、大冶湖高新投、黄石临空建投四家企业列为商业二类企业,担保公司列为商业二类(金融类)企业,水务集团列为公益类企业,分类制定了考核指标。
市投融资公司薪酬制度改革的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组织六家薪改企业进行了经营业绩专项审计,经同市领导和相关企业多轮沟通协调,已完成对考核指标目标值测算并向上报送工作,等待签订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同时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已对商业二类企业的四家企业下达了企业负责人薪酬预发的通知,从2022年1月起,根据相关标准按月预发,待年度考核后统一清算,多退少补。二是市投融资公司要对内部进行考核,引进一批懂经营、善管理、熟悉实际操作的高素质人才,建立合理的选人用人、量化考核机制,在经济待遇给予充足保障,在个人发展上提供实现价值的舞台,确保人才引得来、留得住,助推市投融资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第23号(主办件):刘会家委员提出的“关于创办大冶市公益书画院的提案”,已移交市机关事务管理。
(三)第68号(主办件):刘慧群、陈雯君委员提出的“关于设立市级家风家教基地或家长培训学校的提案”,已移交。
(四)第74号(主办件):陈惠群等11名委员提出的“关于搭建大冶女企联志愿服务队公益平台的提案”,已移交市机关事务管理。
(五)第85号(主办件):黄莉等3名委员提出的“关于落实普惠性奖补政策积极支持民办幼儿园发展的提案”,办理结果为A,我们的办理情况是:
1、生均财政拨款奖补政策落实问题。按照鄂财教发[2020]35号精神,“经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财政拨款标准为每生每年不低于200元,普惠民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制度实施时间不得晚于2021年1月1日”。2020年,市财政预算安排普惠性民办园奖补资金380万元,2021年1月,根据大冶市教育局《关于2020年度全市普惠性民办园认定结果的通报》(冶教社[2020]6号),拨付我市普惠性民办园生均财政拨款经费380万元,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2、市政府扶持民办幼儿园问题 。我们将商教育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拿出具体方案报市政府审批。
大冶市财政局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