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财政局
2024年工作总结和2025年工作计划
一、2024年工作
(一)获得黄石市级以上荣誉
1.《省财政厅关于对企业财务信息管理工作突出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的通知》(鄂财产发〔2024〕4号),大冶市财政局评为全省企业财务信息管理工作突出单位。
2.《省水利厅 省财政厅关于湖北省2022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绩效评价结果的通报》,大冶市评为优秀。
3.《省财政厅关于2023年度全省政府采购重点工作成效突出的地方予以表扬的通报》,大冶市财政局评为2023年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成效较突出的县(市、区)、2023年度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监督管理工作成效较突出的县(市、区)。
4.《关于对2023年全省财政科教文系统先进单位予以表扬的通知》,省财政厅对大冶市财政局科教文股2023年度工作给予表扬。
5.《省财政厅关于2023年度全省地方金融企业财务报表工作情况的通报》,大冶市财政局评为地方财政部门先进单位。
6.2024年4月,在政府采购信息报、政府采购信息网举办的“2023-2024年度政府采购先进县市区”专业度评价活动中,大冶市财政局荣获“政府采购先进市(区、县)”奖和“政府采购先进监管市(区、县)”奖。
(二)工作特色亮点
1.收支规模稳步扩大。聚焦组织收入主责主业,2024年,我市地方财政总收入预计完成86.80亿元,同比增长7.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51.13亿元,同比增长7.5%,顺利完成全年收入目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73.68亿元,同比下降5.5%,有力推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2.向上争取稳中有进。认真研判政策,抢抓窗口机遇,积极汇报争取,2024年财政口预计向上争取资金36.1亿元,圆满完成预期工作目标,有效缓解我市财政支出和收支平衡压力。
3.支持发展稳步提质。一是持续优化财税营商环境,全年预计增值税留抵退税9.75亿元,用真金白银助力企业发展;截至9月底,政府采购中小企业合同授予额30.33亿元,占比97%,办理“政采贷”融资4.62 亿元,同比增长275.8%,充分发挥财政政策支持作用;大力推进应急转贷纾困工作,将国信公司纳入省级中小微企业应急转贷纾困服务体系,全年预计办理该业务220笔,转贷金额累计突破8亿元。二是大力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持续推动“技改提能、制造焕新”三年行动,目前已拨付技改资金2287.88万元,支持制造业技术改造;拨付省级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3695万元,支持传统企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企业扩量提质。三是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拨付大箕铺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红星湖水环境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1.21亿元,持续加强生态环境整治工程资金保障;拨付环境保护管理、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循环经济等节能环保资金7980万元,以绿色低碳赋能高质量发展。
4.民生保障稳步加强。加大民生资金投入力度,2024年全市民生支出预计51.93亿元,占比达70.5%。一是推动社保事业改善,全年预计拨付社会救助资金1.58亿元、高龄补贴1593.62万元、城乡医疗救助3958万元,社会救助和福利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预计拨付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公益性岗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创业补贴、技能鉴定补助等资金6805万元,全力稳定和扩大就业。二是推动公共服务事业发展,预计全年拨付全市卫生机构人员经费1.43亿元、项目经费4575.59万元,加快卫生健康体系建设;预计拨付教育系统人员工资12.27亿元,保障教师队伍稳定;安排教育项目建设资金1.26亿元,改善办学条件,推动教育全域优质发展;安排各类学生资助资金1503万元,落实扶困助学政策;安排资金1953万元,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补助,成功创建湖北省普及普惠性幼儿园示范市。三是推动共同缔造试点建设,优化资金统筹机制,整合各类资金1亿元,进一步完善“以奖代补”机制,保障和推进全市252个共同缔造试点湾组(小区)项目建设。四是落实落细住房保障政策,落实住房政策补贴5520万元,稳定房地产市场;拨付5983万元,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推进城市更新,改善群众居住条件。五是推动文旅事业繁荣发展,拨付1559.3万元,支持铜绿山管委会四方塘及岩阴山脚遗址保护展示工程、Ⅶ号矿体区域标识系统项目、红三军团消防等工程建设,推动旅游全域发展。六是支持乡村振兴,全年计划总投入9.6亿元支持“三农”工作,预计拨付乡村振兴四级衔接资金1.86亿元。截至目前,审核拨付政策性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4642.61万元,统筹安排中央财政衔接资金1300万元,集中支持五大农业产业链发展。圆满完成2022-2023年度美丽(和美)乡村试点验收。
5.财政改革稳步推进。一是深入推进大财政体系建设。制定实施大冶市大财政体系建设系列工作方案,通过开展资产确认、确权、确值,将全市国有资产规模增加至 亿元,盘活各类资源资产 亿元,推进国有“三资”融资到位亿元;通过制定实施“1+N”化债方案,积极推动债务化解;持续划转各类资源资产装入国有企业,总价值 亿元,推动国有企业资产规模增加至 亿元,总营收超过 亿元;依托政府投资项目绩效综合评价平台,将财政管理流程实质性嵌入投资项目全周期管理链条中,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投资项目过程监管,推动“两算”达到81.25%、75%。我市已于9月通过大财政体系建设改革试点省级考评验收。二是推动“无申请兑现”扩面增量。在前三批“无申请兑现”政策44项的基础上新增第四批25项,目前已为316家企业兑现奖补资金2914.88万元,实现惠企利民资金直达快享。三是推进政府采购跨区域评审先行区建设。印发《大冶市跨区域评审操作规程》,目前已与省内省外地区开展远程项目达20余次,并且成功与九江、潜山、建始、恩施、孝南、鄂州等省内外地区达成常态化合作,预计于10月底迎接省厅验收。四是推进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制定《大冶市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预计10月份印发落实。落实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制度,持续推进“党建入章”和“两项清单”,落实清廉国企建设等工作。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持续推进企业压缩法人层级,推进专业化整合。加快推进市场化转型发展,强化供应链增资扩容,供应链营收达到45.58亿元,完成目标的91.2%。推动国有企业开放合作,与央企、省属企业签约、在建、谋划在谈项目27个,投资总额350.64亿元。五是推进2024年度和美乡村示范片建设。牵头负责示范片建设试点工作,目前已拨付和美乡村示范片建设试点申报前期费用70万元,统筹完成示范片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评审,工程造价预算财审,地形测量、项目建设挂网招标等工作,预计12月底,可完成示范片建设工程总量的35%。六是有序完成机构改革任务。市非税收入稽查局更名为市非税收入核查中心,陈贵、灵乡、还地桥3个乡镇财政所回归市局管理,7个乡镇财经所统一更名为财政所,各财政所农经职责划入各乡镇。
7.财会监督稳步提升。一是常态化开展“互联网+监督”线上监督核查,督促整改问题 条,清退违规资金 万元,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二是开展2024年度会计评估和监督检查工作,对大冶市4家单位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会计核算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整改问题20个,纠正违规问题金额 万元。三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依规划转14批次闲置存量资产,共计11.35亿元,及时盘活存量资产,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四是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三资”专项整治工作,整改“三资”问题 条,追缴资金 万元,收回资源 亩,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13个,推进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走深走实。五是联合开展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实地检查13家代理记账机构,查出“有照无证”机构1家,虚假承诺机构2家,已督促机构完成整改。六是严格政府投资项目评审,高质量完成评审工程预(结)算项目105个,审减投资额3.58亿元,核减率达16.1%。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
(一)财政收支平衡矛盾突出。受减税降费政策继续实施、房地产市场持续疲软、土地出让收益不达预期等因素影响,我市可用财力阶段性减少。税收仍依赖于劲牌公司、三鑫金铜、大红山矿业等少数传统企业,增收基础不牢、增长后劲不足,招商引资企业新增税源成效未凸显。“三保”、债务还本付息等政策性、刚性支出不断加大,收支平衡压力较大。
(二)财政改革还需纵深推进。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做出重要部署,当前我市财税体制还不够完善、管理财政资金缺乏大财政意识、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不够高、市属国企市场化转型发展进程还需加速,各项重点改革需进一步纵深推进。
针对以上问题,财政部门将在下一步工作中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采取有效的针对性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三、2025年工作计划
(一)2025年争创荣誉
1.全省财政预算编报工作先进单位。
2.全省总决算、部门决算、财务报告编制工作优秀单位。
(二)目标任务
1.合理确定2025年收入目标。根据2024年财政收入完成情况,结合中央、省、黄石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及政策变化,研判我市经济形势,合理制订2025年财政收入计划,并按月、按部门分解收入计划目标。
2.严格控制2025年支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量入为出,加强部门预算编制,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约束力,控制频繁调整追加预算支出行为。目前,2025年部门预算支出正在编报、审核之中。
3.确保2025年财政收支平衡。分析收支预算差异,研判2024年预算执行与年初财政收支预算差异成因,为做好2025年财政预算,解决收支平衡问题提供参考依据。加大向上争取力度,根据各部门年初向上争取任务目标,加强考核督办,压实主体责任,支持各部门积极争取各项政策资金,缓解我市财政压力。全面统筹财政资源,积极盘活存量资金,高效分配直达资金,合理统筹上级资金,提高各项资金使用效益。发挥预算评审优势,强化项目资金管理,压减非必要、非刚性支出,推动项目支出节支增效。
(三)工作举措
1.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保持减税降费政策持续性,优化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市场竞争环境,继续深化“无申请兑现”改革,不断优化财税营商环境,支持实体经济稳定发展。加强财政项目评审工作,加快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使用进度,稳定扩大有效投资。
2.兜稳兜牢“三保”底线。坚持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严格按照中央、省统一制定的政策标准足额安排预算,确保不留缺口。
3.提高向上争取质效。指导支持全市各部门单位向上争取政策资金,增强地方可用财力。积极申报专项债券,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缓解重点项目建设资金压力。
4.积极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严格按照年度化债方案,继续通过预算安排、债券置换、资产处置、合规转化为经营性债务等措施,全力推进存量债务化解,严防融资平台债务逾期“爆雷”风险,坚决守牢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5.扎实推进财政重点改革。以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推进财政领域重点改革,大力推进新一轮乡镇财政体制改革,完善财权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综合统筹市级财力,支持乡镇经济发展。继续深入推进大财政体系改革,形成更多大冶经验。加快推进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预算管理制度、预算投资评审、绩效评价和政府采购等各方面改革,全面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实现规范有序、廉洁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