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江龙平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汪昭焱、柯青松、王秋红、吕叙旺,党组成员尹剑钧、秘书长成国胜出席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孙辄,市监委和市法检“两院”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应到33人,实到27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政府关于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市政府关于2023年财政决算情况及202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市政府关于2023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它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表决通过了《大冶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3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审议通过了市政府关于“八五” 普法决议中期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市政府关于城镇既有住宅电梯加装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大冶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情况审议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大冶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市开展“双减” 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大冶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市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三年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 《大冶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及闭会期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评议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大冶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金永同志辞去黄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大冶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王细军、黄海东等同志辞去大冶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记者 张伟 见习记者 廖祥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