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我市残疾人两项补贴开始陆续发放,这个月,残疾人两项补贴在原来的基础上又提高了30元。
据了解,残疾人两项补贴是指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是社会救助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是解决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等问题的重要制度。
自2021年1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由50元/人/月提标至70元/人/月,该标准执行已近4年。今年10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再次提高。省民政厅文件规定,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提高至100元/人/月,新标准自2024年7月开始执行。
根据文件要求,我市10月残疾人两项补贴按新标准发放,7-9月按新标准补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0元/人/月。据统计,全市7-9月共补发生活补贴63万元,从10月起按新标准发放两项补贴共计192万余元。
目前,我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我市户籍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残疾人及我市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中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均为100元/人/月,同时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对象可同时享受两项补贴。另外,已纳入城乡特困供养保障、享受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或因违法犯罪正在服刑的残疾人不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已享受孤儿基本生活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助的对象不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通讯员 曾柳燕 记者 冯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