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版 无障碍阅读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发布中心 > 头条新闻

中共大冶市委关于十二届省委第四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表日期:2024-07-18    文章来源:中共大冶市委

根据省委巡视统一部署,2023年7月16日至9月15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大冶市进行了专项巡视,并于2023年11月3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视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提高站位抓整改。坚持把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高位部署、高位谋划、高位推进。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第一副组长,其他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及市人大、市政协有关领导任副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巡视整改日常工作。先后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和督办推进会研究部署整改工作。

(二)压实责任抓整改。印发《关于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明确责任市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构建责任市领导统筹抓、牵头单位具体抓、责任单位配合抓的三级落实格局。同时,制定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巡察工作3个专项整改方案,一体推进问题整改。

(三)严督实导抓整改。成立5个督查组,把问题整改情况列为督查重点,既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又查认识、查责任、查作风,严格对照整改方案要求,紧盯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工程化加快推进问题整改,以严督实查推动各类问题整改落实落地。

二、巡视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1.关于“2019年10月至2021年7月,市委常委会学习部分重要讲话、重要文章仅书面学习,未研究贯彻落实措施”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迅速开展补学,第一时间对照梳理2019年10月至2021年7月所有市委常委会会议议题及相关会议资料,查找核准任务清单,逐一提交市委常委会会议学习讨论、研究部署。目前,补学任务已完成,并都结合我市实际进行了研究部署。二是坚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市委常委会会议的第一项议题,确保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第一时间有效学习,并结合我市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确保工作方向更明确、思路更清晰、决策更科学。

2.关于“2023年1至7月,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参与率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缺勤中心组成员开展工作约谈。二是向缺勤成员印发学习提示函要求及时补学,均已补学到位。三是印发《工作提示》,严格落实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请假制度。

3.关于“绿色低碳发展还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大冶市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已于2024年4月印发。截至2023年底,我市万元GDP能耗下降率为5.4%,较上年上升4.07%;优良天数比例80.8%,较上年上升0.5%;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的比例为100%,森林覆盖率为19.25%,较上年上升0.15%;森林蓄积量达到203万立方米,较上年增长3%。二是修改完善《大冶市工业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研究》,按照规划内容积极稳妥推动我市工业企业能效提档升级,从源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三是加快引进和培育壮大一批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产业,2023年共新增规模以上服务企业(含限额以上)106家,三产增加值占GDP比重为39.9%,较上年增长4.4%。四是2021年湖北翊通铸业公司球墨铸铁管项目在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后,企业已完成整改销号。

4.关于“保安湖、大冶湖连通工程项目一标段、二标段进展缓慢”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项目进度滞后问题,市纪委监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工作约谈。项目可研报告已通过专家组审查,二标段已开工建设(一标段与二标段因建设内容冲突,当前施工以二标段为主),三里七湖清淤工程正式启动,铁金港、还地桥港征地拆迁工作启动,三里七闸改建工程及尹家湖、红星湖泵站新建工程均开展施工,整个工程正在按进度有序推进。

5.关于“三里七港等5条河流水质为劣V类”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河流治理,“六湖连通”(含三里七港、铁山港)、罗家桥港、红卫港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已开工建设。2023年三里七港已达到Ⅳ类水质,铁山港达到Ⅲ类水质,水质整体向好。二是加强跨界联防,对铁山港、伍桥港两条港的上游行政区域内的铁金港(跨境断面)、张冲港(跨境断面)等跨界污染问题,加强与开铁区对接联系,常态化开展跨区域水污染防治执法,有效推动跨区域水污染防治联防联控。三是将全市重点湖泊、河库、河流及港渠水环境质量纳入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内容,树立奖优罚劣的鲜明导向,倒逼各项工作高效落实。

6.关于“红星湖水环境多次治理,但水质长期未达标”问题

整改情况:持续推进红星湖周边管损修复工程和混错接改造工程,湛月桥点位2023年3、7、10、11月水质好转,达到V类水体;公园桥点位2023年6、8、9、10月水质达到V类,2023年11月水质达到Ⅳ类标准。开展红星湖三期治理工程,完成底泥清淤、补水管道铺设、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和4号湖种植区地形塑造建设。城区易涝渍水点改造工程已列入市政府重点工程推进项目,已进入图审最后阶段,预计2024年12月份建设完工。

7.关于“31个入湖排口水质超标”问题

整改情况:印发《大冶市省控重点湖泊入湖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的通知》,明确了35个入湖排口整治任务,2023年已按计划完成14个整治任务。坚持每月一调度,开展常态化实地督查,对工作迟缓的单位纳入考核予以扣分,倒逼整治工作加快推进。按照2024年完成不低于40%(即不低于14个排口)、2025年完成剩余7个排口整治计划,推进排污整治销号工作。

8.关于“大冶湖流域大港干流等3处27.39公里堤坝防洪标准未达到10年一遇要求”问题

整改情况:大冶湖流域大港干流等3处27.39公里已完成天子湖(大冶湖大港段)堤防整治1.1公里、罗桥下袁大堤(大港末端)治理0.8公里、金牛河灵乡段治理4.5公里合计6.4公里治理。2024年正在开展大港15公里治理,工程完工后将完成整体治理任务的78%,剩余5.99公里计划在2025年继续争取和筹措资金进行治理。

9.关于“尹家湖等5处泵站排水能力不足,无法满足城区内涝防治20年一遇标准”问题

整改情况:5处泵站中熊家洲泵站已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尹家湖、红星湖泵站扩建项目已进场施工,三里七、鸡冠咀泵站整修工程已完成。

10.关于“城区实际应急水源未达到规划的15万吨/日的要求”问题

整改情况:已同黄石市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应急水源供用水协议》,解决了大冶最大应急水量10万吨/日的问题。已完成下陆加压站管道改造工程建设,港湖水厂大冶有色半成品水由3万吨/日提高至5万吨/日,目前已达到规划15万吨/日要求。

11.关于“2023年上半年工业技改投资同比下降”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工业技改项目谋划和储备,推动项目入库达效。2023年下半年,全市完成技改投资25.28亿元,较2022年下半年同比增长26.65%。2023年全年累计完成技改投资42亿元,同比下降8.1%,较上半年收窄了25.6个百分点。2024年1至5月份,全市已累计完成技改投资20.09亿元,同比增长57.32%。

12.关于“在全省10个一类工业大县工业经济运行综合评价排名与大冶经济实力不相匹配”问题

整改情况:做实企业服务,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推动投产达效,全市梳理2024年工业经济增长点27个。扩大有效投资,2024年已谋划亿元以上工业项目123个,其中众冶矿业和金上特高压项目已开工并入库。2023年,我市在全省10个一类工业大县工业经济运行综合评价中排名第6,较上年前进1位。

13.关于“2023年上半年13家重点企业同比出现负增长,其中4家停产”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13家企业负增长(含4家停产),积极深入企业调研,查找原因,制定一企一策,指导企业尽快缩小差距实现转正。印发《关于深入开展集中服务企业活动的通知》,将走访服务企业开展情况纳入服务企业行动考核,做实包保服务,助推企业稳健经营。13家企业中8家企业已实现转正、3家企业恢复生产、1家企业正在破产重组中。

14.关于“黄石临空区建设进度较慢,2022年1月签订的项目中6个项目未开工”问题

整改情况:成立临空经济建设发展工作专班,督促责任单位与中国二十冶、华城博远等项目设计单位加紧对接,加快项目进度。临空区对接大冶城区快速路、标准化厂房、虚拟空港3个项目已开工建设,剩余3个项目正在推进中。

15.关于“大冶湖高新区在169家国家级高新区中排名靠后;部分企业闲置土地未盘活”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黄石大冶湖高新区争先进位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各项指标的提升举措。比如,针对科技型龙头企业培育指标落后问题,始终突出主体地位,不断加强科技型龙头企业培育。2023年,净增高新技术企业48家,同比增长30.3%;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338家,同比增长28.5%;新增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23家。针对高新技术服务业培育指标落后问题,制定出台《黄石大冶湖高新区坚持创新驱动、推动科创高新建设的政策扶持实施办法(修订)》,加大科技服务业支持力度。针对节能降耗指标落后问题,编制了《黄石大冶湖高新区“双碳”园区规划建设方案》《“无废”园区建设实施方案》,2023年园区华力科技、实美科技等企业分别获评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二是制定《大冶湖高新区闲置厂房和低效土地盘活方案》,积极推进企业盘活。对存在低效用地且经营困难的企业,通过二次招商盘活土地和厂房资产,引导其出租、出让或转让厂房增加利用率;对于已经停产或者无法继续经营的企业,组织国有公司收购或土地收储等方式盘活用地;对资不抵债的企业,通过司法程序进行破产清算。目前,力特隆公司已经完成收购工作,其他项目盘活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16.关于“2022年营商环境3个指标全省排名下滑”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涉及单位党委(党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二是加大惠企政策宣传,及时上传惠企政策至“惠企一站通”微信小程序和惠企E站服务平台,已对外发布153个惠企政策文件。三是多途径收集营商环境问题及建议,通过举办午茶会、集中办证月等活动,协调解决企业发展难题。四是督导13个指标牵头单位制定了整改提升方案,做好指标整改提升工作,省营商办反馈的问题已逐一整改到位。五是出台《大冶市优化营商环境问题协调处理机制》,切实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2023年我市营商环境评价综合排名全省第7位,“企业端情况”排名全省第34位。

17.关于“城建项目建设进度较慢,仍有14个未开工”问题

整改情况:傅公路、应公路、花园路等3个建设项目按照项目包实施计划已与总承包单位签订合同,制定倒排工期表,明确开工时间,前期审批手续已基本完成。清和东路、青松支路等2个建设项目,前期手续已办理完成,华中学校西侧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按照怡和完整社区实施规划统筹分步实施。熊家洲大道东延、熊家洲大道西延、天子湖路等8个建设项目作为2024年新建和谋划项目列入2024年城建重点工程计划清单,前期手续已陆续启动办理。

18.关于“项目规划不科学,城乡中心客运站基本处于空置状态”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给予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工作约谈处理。二是2023年11月28日,新增大冶至金牛、大冶至武汉等合计118台进站发班运营,日发班由原来的日均30班增加至155班,日均发送旅客400余人次。三是做实客运衔接,实现公交与城乡客运班线无缝对接零距离换乘。四是开展规范进站整治,自开展巡视整改工作以来,出动执法人员严管严控55人次,查处车辆11台。五是推进客运站转型发展。湖北光谷东国投集团2023年11月20日向社会发布大冶市中心客运站招租广告,将客运站二、三、五层主站楼14146.17平方米对外招租,提高主站房空间利用率。截至2024年6月,第二层4446.99平方米已出租建筑面积2964.66平方米,第三层4849.59平方米已整体出租。

19.关于“厕所革命不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对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处理。已对106个问题户厕进行摸排,均采用整湾推进集中处理模式完成整改。

20.关于“5个楼盘未按期交房,7个楼盘因消防未通过验收不能办理产权证”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5个未按期交房项目均已交付,问题已化解。二是7个楼盘中3个楼盘已具备办证条件,剩余4个楼盘已明确办证方案,正在有序推进。

21.关于“大冶水产、人民医院还建房项目停滞5年未建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工作专班,制订了各职能组工作方案。二是成立自改委,组织召开全体业主大会,选举产生房屋征收自改委成员,向业主进行政策宣传,完善了项目审核单、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授权委托书、征收工作流程等配套资料,整理完成了房改房一户一档资料。三是片区改造方案已初步形成,待市规委会审议通过、群众签字完成后及时实施。

22.关于“2019年以来全市在册吸毒人数上升”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禁毒工作,就进一步压实禁毒委成员单位职责、严格成瘾药品监管等工作形成决议,深度推进禁毒社会化治理。二是持续开展清剿毒品违法犯罪攻坚行动。三是已完成一轮全市在册吸毒人员“大排查、大检测、大收戒”。四是开展“禁毒宣传进校园”“全民禁毒·健康生活”等主题禁毒宣传,组织参观市禁毒教育基地,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禁毒宣传六进”等活动。

23.关于“2023年上半年全市电诈案件同比上升,被省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通报”问题

整改情况:推出反诈20条重点任务清单,组织反诈宣传队伍,常态开展反诈宣传。强化涉诈犯罪打击力度,强化预警劝阻,压降电诈发案。2023年以来,共破获电诈案件314起,打处电诈犯罪嫌疑人639名,为群众挽回损失826.99万元,先后赴边境和境外押回境外电诈犯罪嫌疑人206名,5月份市公安局侦破的“石**电诈案”被公安部列为部督案件。2024年1至5月份,全市电诈发案下降5.2%。

24.关于“2019年10月以来全市工矿商贸领域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多起,其中2起被黄石市安委办挂牌督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10月以来所发生的27起安全生产事故全部结案,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已进行立案处罚。其中冯家山矿业公司中毒窒息事故已调查处理问责到位,配合省应急管理厅、矿山监察局湖北局对冯家山矿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已督促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印发《大冶市政府领导干部2023年度安全生产重点任务清单》,将安全生产责任实化、细化、清单化。三是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企业帮扶指导,聚焦易造成人员伤亡的重大事故隐患,开展针对性排查整治,严格开展精准执法,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切实维护全市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25.关于“空气质量改善效果不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极端不利气象条件和多轮大规模区域性外源污染传输情况下,全省113个县(市、区)中有66个县(市、区)优良率同比下降,我市优良率逆势而上,2023年的优良率在全省县(市、区)排名中的排名较2022年进步4名,改善幅度在全省113个县(市、区)排名第39。二是召开全市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动员会,印发《大冶市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大冶市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和《大冶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版)》,压实属地乡镇和有关部门单位工作责任。三是完成2家钢铁企业、2家水泥企业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完成冶金灰企业炉窑废气深度治理等任务。四是已建立“形势研判—指令发布—任务落实—响应回复—督导核查—考核追究”的联动机制,通过检查建筑施工扬尘、渣土运输扬尘等巡查管控,发现问题迅速督促整改。

26.关于“2处临时取石(土)场生态修复工程、4家尾矿库治理均超期未完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责任人分别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处理。二是4家尾矿库已全部完成闭库验收工作,土地复垦方案已提请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三是石海湾、赵显湾2处临时取石(土)场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均已完成验收。四是出台《大冶市矿山地质环境(开山塘口)治理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大冶市开山塘口修复工程资金拨付办法》,提升整治工作效率与质量。

27.关于“撂荒耕地持续整治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撂荒地整治工作专班,实地开展整治情况“回头看”航拍记录工作,及时发布撂荒地整治情况通报。二是新增撂荒耕地已全面完成复耕复种任务。三是出台《大冶市2023年撂荒地整治复耕复种工作技术指导意见》《2023年耕地流出及撂荒整治复耕复种技术指导意见》,开展农作物品种筛选、施肥打药、田间管理等技术指导,确保农作物种满种足种好。

28.关于“耕地流失整改进度排名靠后,2023年7月被省自然资源督察办公室约谈”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大冶市本级2021年至2022年耕地流失已全部整改完成,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专刊明确大冶市为耕地流失整改工作突出地区。二是通过宣传标语、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开展宣传活动和面对面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三是落实土地巡查工作机制,开展动态巡查和突击巡查。完善信息报送机制,印发《关于加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巡查监管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坚持对违法占地行为、乱占耕地建房行为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四是耕地保护相关文件已通过市委常委会会议审定印发。

29.关于“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责令相关人员作出书面检查。二是市委常委会传达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听取了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汇报。三是印发《2023年度高新区、临空经济区·还地桥镇、各乡镇(场)、街道党(工)委抓党建工作考评项目清单》,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30.关于“用‘身边事’警醒教育‘身边人’不够,2019年以来被留置的11名党员干部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未就案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问题

整改情况:对涉及的单位分管负责人进行了集中约谈。涉及的单位党委(党组)就案件补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全市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党内政治生活情况。每月梳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纪违法受处理情况,及时下发工作提示函督促被留置党员干部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2023年至2024年5月共计反馈17次、642人。

31.关于“落实‘一岗双责’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书面提醒市政府分管住建系统的领导;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市住建局、市城管局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二是市纪委监委每月向市委组织部报送党员干部立案、诫勉和党纪政务处分台账。三是将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受处理处分情况纳入市领导廉政谈话内容,特别是对分管单位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受处理处分较多的进行重点提醒。四是强化日常监督,2023年至2024年5月,已完成对下级“一把手”谈话88家次,对监督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重点岗位人员等开展监督谈话2228人次。

32.关于“政法机关移交的党员干部涉酒驾醉驾和‘黄赌毒’问题查办处置效率不高、警示教育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巡视反馈意见中涉及的政法机关移交的党员干部涉酒驾醉驾和“黄赌毒”问题线索已全部办结。二是实行“一月一督办”。市纪委监委督促公安机关每月移交问题线索,并及时查办处置。三是市纪委监委对党员干部涉酒驾醉驾和“黄赌毒”问题较多的机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四是印发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案例通报2期,对8起酒醉驾案件进行通报曝光。

33.关于“上届市委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未按期办结”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未办结问题线索和案件逐一建立台账,实行领导包保、跟踪督办和动态更新。截至2023年12月,上届市委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中未按期办结的已办结。二是督促承办部门在收到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后,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和程序办理。

34.关于“对下级‘一把手’日常监督不够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市委主要领导定期与下级“一把手”谈话,2023年以来市委主要领导对下级“一把手”开展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等23批次。二是提醒分管市领导加强对所辖部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2023年至2024年5月市委常委领导班子成员运用“第一种形态”对下级“一把手”开展提醒谈话、批评教育66批次。

35.关于“2021、2022年度市委未将监督下级‘一把手’情况作为每年述职的重点内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对监督下级“一把手”情况纳入市委书记2023年述职内容。二是已起草《2023年度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工作方案》,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推动《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落实落地。

36.关于“出借财政资金未收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市纪委监委已完成调查,对相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处理。二是及时催收处置,已收回部分借款。三是印发了《大冶市财政暂付性款项管理办法》,严格规范暂付性款项出借对象、出借程序及回收措施,防范资金出借风险。四是持续跟踪做好资金收回工作,督促制订详细还款计划,直至还清全部借款。

37.关于“市发改局、市农业农村局往来款项长期未清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市纪委监委已完成问题调查。二是已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往来款核查清理的实施方案。市发改局往来款项整改工作已完成。市农业农村局已收回部分应收款,对账务处理有误的进行调款核销,对局系统二级单位往来款计划逐年扣回。三是市发改局已完善单位财务制度和流程,日常往来款项一月一清。市农业农村局已修订完善《内部控制相关财务管理制度》。

38.关于“2019至2022年64个项目未办理审批、核准、备案等手续”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市纪委监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处理。二是各相关单位分别成立工作专班,对本领域和本行业未批先建项目进行摸底和自查自纠。三是各相关单位对2017年以来投资建设项目进行了自查,对未办理审批、核准、备案等手续项目进一步进行核实,加快问题整改进度。四是印发《大冶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加强项目监管,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39.关于“2018至2022年4个项目招投标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4个项目招标投标不规范行为进行了依法查处。二是对负有责任的相关人员予以追责问责。三是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制定了《大冶市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督查工作指引》,进一步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规范交易行为。

40.关于“村(社区)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发《关于对〈大冶市纪委监委“室组地”联动机制安排方案〉进行调整的通知》,明确3个纪检监察协作区。制发《关于落实“巡回驻点”机制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在全市各乡镇(场)、街道推行该制度。二是全面公开村级“三资”相关信息,加强对村级重大事项进行短信公开,及时主动向群众公开大额资金使用、工程项目建设等重要信息7800余次。三是健全数据信息采集、群众投诉办理、部门协调会商、定期督办通报等平台业务协同办理机制,推广运用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和“互联网+监督”平台,将基层监督事项清单、项目信息、“三资”信息、惠民资金发放信息等内容通过平台予以公开,让群众参与监督。

41.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经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农村集体“三资”经营中涉及278个问题合同已经全部销号完成整改。二是开展“三资”管理“回头看”活动,已将反馈问题下发给各乡镇认领,督促各相关单位做好核实、整改工作。三是对67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

42.关于“‘四风’问题呈上升趋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市公务员参加法宣在线平台的党纪法规知识测试。二是压实主体责任,2023年至2024年5月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对党员干部开展提醒谈话、批评教育1014人次。三是坚持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廉节”提醒和明察暗访,中秋、国庆期间全市纪检监察机构开展监督检查276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55个。

43.关于“违规吃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给予时任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和谈话提醒处理。二是已督促相关部门制定全市各部门单位商务接待违规吃喝负面清单、招商引资违规吃喝负面清单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规吃喝负面清单。三是将违规吃喝专项整治转为常态化日常监督,2023年7月至2024年5月查处违规吃喝问题线索34个,处理处分79人。

44.关于“2021至2022年签约的6个项目因企业经营不善致无法开工落户”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目前6个项目已全部完成解约。二是把好项目准入关,及时召开项目评审会议和入园预审会议,从源头全面把好项目关。

45.关于“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市纪委监委对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突出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二是严管厚爱,针对六个方面的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进行大排查。对2021年以来受处理处分的党员干部进行回访教育,其中有28名干部处理处分影响期满后被提拔重用。三是以多项举措激励担当作为,2023年至2024年5月开展澄清正名147人次,查处诬告陷害行为3起,办理容错纠错案件2起。

46.关于“惠民政策落地不细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开展惠民惠农资金发放前置比对工作,2023年以来开展惠民惠农资金发放前置比对工作162余次,比对数据99.1万条,查实问题184个,取消待遇183人。二是对2023年比对交办回复进行全面审核,梳理疑点问题,分析多发问题成因,根据梳理分析情况先期对民政、教育、人社、卫健等部门进行了调研,当面核实疑点问题,提出整改建议。三是对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追责。因遗属补助多发问题,对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组织处理。对教育部门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资金发放存在问题的责任人、当事人分别给予诫勉、工作约谈和批评教育处理。

47.关于“落实发放高龄失能补贴政策不严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严肃追责问责。二是已对金牛镇经济困难高龄老人上门入户调查,运用大数据逐一核实,对符合政策的老人纳入享受范围。同时,举一反三,对全市老年人开展全面摸排,并对疑似数据进行了全面核实,对符合条件的老人及时享受政策。三是建立“干部多上门,数据多跑路,群众零跑腿”的“免申即享”惠民举措,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纳入享受范围,让干部和数据多跑路,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48.关于“对‘四大家’领导班子成员监督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市纪委监委认真履行同级监督职责,落实纪委书记定期谈话提醒制度,根据日常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市“四大家”班子成员通报分管部门和单位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廉洁自律等情况,及时提醒市委常委班子同志对分管下属开展廉政谈话,推动履行“一岗双责”。二是落实线索报告制度,截至目前未收到市“四大家”领导班子成员问题线索。三是严格落实《湖北省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49.关于“干部队伍年龄结构不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责令相关人员作出书面检查。二是建立并及时更新全市市管领导班子情况综合分析台账,定期对市管领导班子年龄结构及任职年限进行研判,交流调整领导班子成员。三是结合领导班子和年轻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印发了《关于加强年轻干部常态化发现培养选拔工作意见》,加大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力度。

50.关于“专业干部配备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责令相关人员作出书面检查。二是分领域、分行业、分层次建立专业型干部后备库,并定期进行更新。三是制定2024年事业单位招聘高学历高人才计划,大力引进高层次专业型人才;加强财政金融、规划建设等专业型干部使用,提升干部队伍专业化水平。

51.关于“干部轮岗交流有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责令相关人员作出书面检查。二是对部分市管干部进行交流调整。三是对干部任现职情况进行梳理和统计,制定交流方案,适时予以交流调整。四是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湖北省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实施办法》等规定,印发了《大冶市市管干部交流工作规程》,严格干部交流政策执行。

52.关于“19家事业单位未办理设立登记手续,6家事业单位未办理更名登记手续”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完成25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整改。二是全面开展自查,对发现存在未及时办理更变手续问题、未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问题、单位法人证书到期等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三是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检查工作通知》,强化监督检查力度。

53.关于“2020年以来,市委未对下一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相关责任人均已作出书面检查。二是市委常委会传达学习了《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市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度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召开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工作会议。三是强化考核,对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并确定等次,“较好”及以下等次占比25.8%,并做好结果运用。

54.关于“对机关党建重视不够,2019年3月以来仅明确市委直属机关工委书记1名,未明确其他工委成员,且未按要求听取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工作汇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责令相关人员作出书面检查。二是市委常委会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听取2023年市委直属机关工委抓机关党建工作情况汇报。三是已配齐3名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副书记。

55.关于“市文联作为单独设立的群团工作部门,其机关党支部却由市委宣传部机关党委管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工作约谈。二是经市委直属机关工委批准,市文联党支部已调整为市委直属机关工委管理。三是印发《关于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综合调研的通知》,对全市基层党组织隶属关系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56.关于“3个支部党员超过50人,未按要求设立党总支”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工作约谈。二是3个党员超过50人的党支部已完成整改。三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通知》,抓好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

57.关于“2021年村(社区)换届后,仍有21名党组织书记由上级选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和工作约谈。二是组织专班对派聘村书记履职情况进行全覆盖走访掌握,形成综合评价意见,9名派聘书记已退出,并同步推选了9名村党组织书记;7个已物色到合适意向人选的村(社区),正在履行选配程序;5个暂无合适意向人选的村(社区),将加大后备干部选拔培养力度。三是组织开展专题培训,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常态化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组织部备案管理机制,选优配强村干部队伍,持续加强村后备力量培育。

58.关于“2019年以来,12个村级党组织先后2次纳入软弱涣散整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工作约谈。二是包联的市级领导全覆盖赴2023年软弱涣散村党组织进行走访调研,推动整顿措施落地落实。三是制定软弱涣散整顿评估验收工作方案,召开整顿成效评估会,全覆盖开展复核验收。2023年确定的16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全部通过验收,全面完成整顿转化任务。

59.关于“2021至2022年8个村连续2年未发展党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和工作约谈。二是动态调整发展党员计划,8个村中符合条件的村均已完成新发展党员任务。三是建立了2年以上未发展党员行政村工作台账,逐村分析情况,逐个销号。将发展党员完成情况作为党建引领行动考核、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

60.关于“落实2020年省委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要求不够到位,至2022年底罗家桥街道、东风路街道与大冶湖高新区仍合署办公,至巡视时东风路街道仍未独立办公”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东风路街道、罗家桥街道已全部完成街道实体化运行。其中,2022年6月,罗桥街道完成实体化运行。2023年11月,东风路街道完成实体化运行。二是加强对东风路街道、罗家桥街道的工作指导,形成了高新区管委会主抓经济发展、项目建设、科技创新、优化营商环境,街道主抓社会事务、征地拆迁、基层治理,形成既有分工又有协作、合力争先进位的管理格局。同时,积极指导东风路街道、罗家桥街道充分运用共同缔造理念,进一步优化完善以基层党组织为主的组织架构和运行工作机制,着力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社会治理体系,不断提升高新区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61.关于“3个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面积、功能不达标”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工作约谈和批评教育。二是3个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已纳入2024年党群服务中心提档升级计划,拟于2024年12月前建成并投入使用。三是印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提档升级市级预审机制(试行)》,落实“一项目一方案”要求,提升服务功能。

62.关于“2019年以来,省委巡视反馈的问题还有2个问题未整改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开展冶金灰行业整治。冶金灰行业环境整治工作已完成,省委巡视组已销号。市纪委监委对整治工作推动不力的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对石灰(冶金灰)企业开展日常巡查监管,监督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理。二是推进水利工程隐患治理。针对大港隐患部分争取母亲河复苏项目2000万元专项资金开展治理,同时对全市水利工程隐患进行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将存在问题已列入年度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开展重点治理,后期将持续推进,全面治理。

63.关于“上轮巡视反馈的‘工程项目建设违规问题较为突出’存在反弹回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省委巡视反馈的138个工程项目建设违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并建立整改台账。二是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建立完善制度,查处问题线索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三是印发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组织各单位围绕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开展警示教育。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牢整改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坚决扛牢整改政治责任,高质量抓好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以整改的实际成效践行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坚持结果导向、精准分类整改。坚持集中整改与长效整改相结合,做到立行立改和长期整改相统一,对已整改完成的问题,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严防反弹回潮。对仍需时间完成整改的问题,严格按时限抓紧推进。对需长期整改的问题,细化任务、保持定力、一抓到底。对问题整改不积极、效果不明显、进度缓慢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问责,确保整改落实见真章、动真格、得实效。

(三)注重统筹兼顾、系统推进落实。坚持系统观念、用好统筹方法,把推进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结合起来,与省审计反馈问题、省环保督察信访问题整改等结合起来,一体推进落实,着力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大冶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四)坚持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以巡视反馈问题为切入点,围绕个性问题查找共性不足,注重源头治理,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推进整改。同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注重建立反馈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切实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批漏洞、完善一项制度,扎紧制度的笼子,推动整改常态化、长效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4年7月18日至8月8日。联系电话:0714—8712038(工作日:8:30—17:30);邮政信箱:大冶市湛月路1号市委办公室;电子邮箱:dyswxszgb2024@163.com。                 

中共大冶市委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