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高度重视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的整改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建立协调联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明确整改目标、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实行专案盯办、跟踪问效,扎实推动信访问题整改工作。目前我市已完成第十四批共计5件信访件的整改工作,现将整改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电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11日—2025年4月17日,联系电话:8715306。
附件: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完成情况公示一览表(第十四批)
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4月11日
附件: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完成情况公示一览表(第十四批)
序号 | 受理编号 | 信访投诉 基本情况 | 整改措施及要求 | 整改 时限 | 责任 单位 | 整改完成情况 | 备注 |
1 | D3HB202405130026 | 黄石市大冶市长乐大道18号誉邦长乐府蓝华铝材厂,气味扰民。 | 1.高新区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属地管理责任,督促企业加强废气环保设施运行管理,严格达标排放;同时加大资金投入和环保设施升级改造,有效减轻对周边环境影响。 2.市环境保护监测站迅速对蓝华铝业正常生产工况时排放的噪声和废气进行监督检测,并根据监测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3.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加强企业日常巡查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厉打击企业环境违法行为。 | 2024年12月31日 | 高新区 市生态环境分局 | 1.高新区督促美维铝型材企业已完成整改工作,一是维修大门及更换破损的窗户玻璃,生产时严格执行封闭管理制度,减少噪音污染周边环境;二是完成喷涂车间回收机除尘布袋更换工作;三是喷涂车间立式生产线安装4台消声器并在厂界围墙外安装噪音在线监测系统,监测数据显示厂界噪音达到排放标准;四是原材料增加铝棒、铝锭用量占比,减少废铝用量,经控制熔铸炉前加料及除尘器处理后,有效减轻对周边环境影响。 2.市生态环境部门2024年4月18日对美维铝业进行立案调查,2024年6月11日出具《黄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黄环罚〔2024〕冶-035号),对湖北美维铝型材有限责任公司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排放工业噪音的行为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3.对美维铝业正常生产工况时排放的噪声和废气进行监督检测,2024年8月23日委托湖北华图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湖北美维铝型材有限责任公司噪声进行了检测,检测报告(华环检字〔2024〕第1090号)显示美维铝材东门外1m处昼间噪声测量值为57dB(A),未超过标准限值65dB(A),夜间噪声测量值为47dB(A),未超过标准限值55dB(A);2024年10月21日委托湖北华图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湖北美维铝型材有限责任公司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烟气黑度进行了检测,检测报告(华环检字〔2024〕第1131号)显示,废气污染物未超出排放规定限值;委托华图检测公司对长乐府周边进行连续三日(5月24日-5月26日),24小时不间断噪音检测,检测结果显示美维铝业对面长乐府10栋昼间噪声测量值为60.3dB(A),未超过标准限值65dB(A),夜间噪声测量值为54.9dB(A),未超过标准限值55dB(A)。后续,保持开展常态化监督性监测。 4.市生态环境分局加强对美维铝业、蓝华铝业日常巡查并督促企业加强消声器及除尘布袋等环保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封闭生产制度及采取洁净铝料进行生产的管理措施,减轻对周边环境影响,同时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 |
2 | D3HB202405140040 | 黄石市大冶市常乐大道美维铝材厂,半夜排放难闻刺鼻的气体,曾向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反应过,工作人员说在线监测数据未超标,他们会加强巡查。但该企业刺鼻气味还是影响到居民的正常生活,情况没有得到实质性改善。 | 1.高新区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属地管理责任,督促企业加强废气环保设施运行管理,严格达标排放;同时加大资金投入和环保设施升级改造,有效减轻对周边环境影响。 2.市环境保护监测站迅速对美维铝业正常生产工况时排放的废气进行监督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同时开展常态化监督性监测。 3.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加强企业日常巡查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厉打击企业环境违法行为。 | 2024年12月31日 | 高新区 市生态环境分局 | 1.高新区督促美维铝型材企业已完成整改工作,一是维修大门及更换破损的窗户玻璃,生产时严格执行封闭管理制度,减少噪音污染周边环境;二是完成喷涂车间回收机除尘布袋更换工作;三是喷涂车间立式生产线安装4台消声器并在厂界围墙外安装噪音在线监测系统,监测数据显示厂界噪音达到排放标准;四是原材料增加铝棒、铝锭用量占比,减少废铝用量,经控制熔铸炉前加料及除尘器处理后,有效减轻对周边环境影响。 2.市生态环境部门2024年4月18日对美维铝业进行立案调查,2024年6月11日出具《黄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黄环罚〔2024〕冶-035号),对湖北美维铝型材有限责任公司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排放工业噪音的行为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3.对美维铝业正常生产工况时排放的噪声和废气进行监督检测,2024年8月23日委托湖北华图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湖北美维铝型材有限责任公司噪声进行了检测,检测报告(华环检字〔2024〕第1090号)显示美维铝材东门外1m处昼间噪声测量值为57dB(A),未超过标准限值65dB(A),夜间噪声测量值为47dB(A),未超过标准限值55dB(A);2024年10月21日委托湖北华图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湖北美维铝型材有限责任公司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烟气黑度进行了检测,检测报告(华环检字〔2024〕第1131号)显示,废气污染物未超出排放规定限值;委托华图检测公司对长乐府周边进行连续三日(5月24日-5月26日),24小时不间断噪音检测,检测结果显示美维铝业对面长乐府10栋昼间噪声测量值为60.3dB(A),未超过标准限值65dB(A),夜间噪声测量值为54.9dB(A),未超过标准限值55dB(A)。后续,保持开展常态化监督性监测。 4.市生态环境分局加强对周边美维铝业、蓝华铝业日常巡查并督促企业加强消声器及除尘布袋等环保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封闭生产制度及采取洁净铝料进行生产的管理措施,减轻对周边环境影响,同时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 |
3 | D3HB202405180034 | 黄石市大冶市长乐府小区对面美维铝材厂、蓝华铝材厂:1、在晚上排放难闻刺鼻废气;2、生产噪音很大,影响居民生活。 | 1.高新区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属地管理责任,督促企业加强废气环保设施运行管理,严格达标排放;同时加大资金投入和环保设施升级改造,有效减轻对周边环境影响。 2.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督促蓝华、美维铝业积极开展边界噪声自行监测,加大边界噪声监测频次,及时掌握边界噪声排放情况。 3.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督促美维铝业购买噪声实时监测显示设备并安装于厂区门口,向社会公示实时噪声情况,接受公众监督。 4.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加强企业日常巡查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依法对美维铝业噪声超标排放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严厉打击企业环境违法行为。 | 2024年12月31日 | 高新区 市生态环境分局 | 1.高新区督促美维铝型材企业已完成整改工作,一是维修大门及更换破损的窗户玻璃,生产时严格执行封闭管理制度,减少噪音污染周边环境;二是完成喷涂车间回收机除尘布袋更换工作;三是喷涂车间立式生产线安装4台消声器并在厂界围墙外安装噪音在线监测系统,监测数据显示厂界噪音达到排放标准;四是原材料增加铝棒、铝锭用量占比,减少废铝用量,经控制熔铸炉前加料及除尘器处理后,有效减轻对周边环境影响。 2.市生态环境部门2024年4月18日对美维铝业进行立案调查,2024年6月11日出具《黄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黄环罚〔2024〕冶-035号),对湖北美维铝型材有限责任公司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排放工业噪音的行为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3.对美维铝业正常生产工况时排放的噪声和废气进行监督检测,2024年8月23日委托湖北华图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湖北美维铝型材有限责任公司噪声进行了检测,检测报告(华环检字〔2024〕第1090号)显示美维铝材东门外1m处昼间噪声测量值为57dB(A),未超过标准限值65dB(A),夜间噪声测量值为47dB(A),未超过标准限值55dB(A);2024年10月21日委托湖北华图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湖北美维铝型材有限责任公司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烟气黑度进行了检测,检测报告(华环检字〔2024〕第1131号)显示,废气污染物未超出排放规定限值;委托华图检测公司对长乐府周边进行连续三日(5月24日-5月26日),24小时不间断噪音检测,检测结果显示美维铝业对面长乐府10栋昼间噪声测量值为60.3dB(A),未超过标准限值65dB(A),夜间噪声测量值为54.9dB(A),未超过标准限值55dB(A)。后续,保持开展常态化监督性监测。 4.市生态环境分局督促美维铝业已购买噪声实时监测显示设备并安装于厂区门口,向社会公示实时噪声情况,接受公众监督。 5.市生态环境分局加强对周边美维铝业、蓝华铝业日常巡查并督促企业加强消声器及除尘布袋等环保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封闭生产制度及采取洁净铝料进行生产的管理措施,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同时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 |
4 | D3HB202405220014 | 黄石市大冶市长乐府小区对面的蓝华、美维铝材厂:1.排放工业废气,可见明显黑烟,异味严重。2.产生工业噪音。 | 1.高新区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属地管理责任,督促企业加强废气环保设施运行管理,严格达标排放;同时加大资金投入和环保设施升级改造,有效减轻对周边环境影响。 2.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督促蓝华、美维铝业积极开展边界噪声自行监测,加大边界噪声监测频次,及时掌握边界噪声排放情况。 3.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督促美维铝业购买噪声实时监测显示设备并安装于厂区门口,向社会公示实时噪声情况,接受公众监督。 4.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加强企业日常巡查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依法对美维铝业噪声超标排放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严厉打击企业环境违法行为。 | 2024年12月31日 | 高新区 市生态环境分局 | 1.高新区督促美维铝业、蓝华铝业已完成整改工作,一是维修大门及更换破损的窗户玻璃,生产时严格执行封闭管理制度,减少噪音污染周边环境;二是完成喷涂车间回收机除尘布袋的更换工作;三是喷涂车间立式生产线安装消声器并在厂界围墙外安装噪音在线监测系统,监测数据显示厂界噪音达到排放标准;四是原材料增加铝棒、铝锭用量占比,减少废铝用量,经控制熔铸炉前加料及除尘器处理后,有效减轻对周边环境影响。 2.市生态环境部门2024年4月18日对美维铝业进行立案调查,2024年6月11日出具《黄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黄环罚〔2024〕冶-035号),对湖北美维铝型材有限责任公司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排放工业噪音的行为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3.对美维铝业正常生产工况时排放的噪声和废气进行监督检测,2024年8月23日委托湖北华图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湖北美维铝型材有限责任公司噪声进行了检测,检测报告(华环检字〔2024〕第1090号)显示美维铝材东门外1m处昼间噪声测量值为57dB(A),未超过标准限值65dB(A),夜间噪声测量值为47dB(A),未超过标准限值55dB(A);2024年10月21日委托湖北华图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湖北美维铝型材有限责任公司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烟气黑度进行了检测,检测报告(华环检字〔2024〕第1131号)显示,废气污染物未超出排放规定限值;委托华图检测公司对长乐府周边进行连续三日(5月24日-5月26日),24小时不间断噪音检测,检测结果显示美维铝业对面长乐府10栋昼间噪声测量值为60.3dB(A),未超过标准限值65dB(A),夜间噪声测量值为54.9dB(A),未超过标准限值55dB(A)。后续,保持开展常态化监督性监测。 4.市生态环境分局督促美维铝业已购买噪声实时监测显示设备并安装于厂区门口,向社会公示实时噪声情况,接受公众监督。 5.市生态环境分局加强对周边美维铝业、蓝华铝业日常巡查并督促企业加强消声器及除尘布袋等环保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封闭生产制度及采取洁净铝料进行生产的管理措施,减轻对周边环境影响,同时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 |
5 | D3HB202406080037 | 对“湖北省黄石市大冶市长乐府小区周边铝业废气扰民”投诉件办理情况不满意,认为问题有反弹,投诉后经过整治有一段时间的好转,现在排放的废气异味依然存在。 | 1.高新区会同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督促两家企业一是加强废气环保设施运行管理,严格达标排放;二是做好重气味废气排放调查,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废气中气味;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和环保设施升级改造,有效减轻气味对周边环境影响。 2.高新区会同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加强企业日常巡查监管,加大检查频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精细化管理,减少污染物排放,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2024年12月31日 | 高新区 市生态环境分局 | 1.高新区督促美维铝业、蓝华铝业已完成整改工作,一是维修大门及更换破损的窗户玻璃,生产时严格执行封闭管理制度,减少噪音污染周边环境;二是完成喷涂车间回收机除尘布袋的更换工作;三是喷涂车间立式生产线安装消声器并在厂界围墙外安装噪音在线监测系统,监测数据显示厂界噪音达到排放标准;四是原材料增加铝棒、铝锭用量占比,减少废铝用量,经控制熔铸炉前加料及除尘器处理后,有效减轻对周边环境影响。 2.对美维铝业正常生产工况时排放的噪声和废气进行监督检测,2024年8月23日委托湖北华图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湖北美维铝型材有限责任公司噪声进行了检测,检测报告(华环检字〔2024〕第1090号)显示美维铝业东门外1m处昼间噪声测量值为57dB(A),未超过标准限值65dB(A),夜间噪声测量值为47dB(A),未超过标准限值55dB(A);2024年10月21日委托湖北华图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湖北美维铝型材有限责任公司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烟气黑度进行了检测,检测报告(华环检字〔2024〕第1131号)显示,废气污染物未超出排放规定限值;委托华图检测公司对长乐府周边进行连续三日(5月24日-5月26日),24小时不间断噪音检测,检测结果显示美维铝业对面长乐府10栋昼间噪声测量值为60.3dB(A),未超过标准限值65dB(A),夜间噪声测量值为54.9dB(A),未超过标准限值55dB(A)。后续,保持开展常态化监督性监测。 3.市生态环境分局督促美维铝业已购买噪声实时监测显示设备并安装于厂区门口,向社会公示实时噪声情况,接受公众监督。 4.市生态环境分局加强对周边美维铝业、蓝华铝业日常巡查并督促企业加强消声器及除尘布袋等环保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封闭生产制度及采取洁净铝料进行生产的管理措施,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同时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