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衔接资金项目使用管理要求,为切实做好衔接资金项目实施,现将项目实施方案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
2025年十大民生项目农村路灯建设
二、项目地点
茗山乡京南村、灵乡镇岩峰村、金牛镇金畈村、金山店镇永丰村、金湖街道田垅村。
三、建设内容
建设农村太阳能路灯240个(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四、总投资和资金来源
项目计划总投资60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30万元,省农业农村厅补助资金30万元。
五、实施期限
计划为2025年3月至2025年11月
六、绩效目标
(一)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安装太阳能路灯不少于240个,每个2500元(以实际采购数量为主);
2.质量指标:太阳能路灯质量100%达到国家相应质量标准;
3.时效指标:2025年11月25日前全面完工。
(二)效益指标
1.社会效益指标: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水平,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2.生态效益指标:绿色、环保,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3.可持续影响指标: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三)满意度指标
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满意度达90%以上。
七、实施单位及责任人
大冶市生态能源推广服务中心 曹文
八、受益对象
茗山乡京南村、灵乡镇岩峰村、金牛镇金畈村、金山店镇永丰村、金湖街道田垅村等村集体,预计人数达3000人以上。
九、利益联结机制
通过在茗山乡、灵乡镇、金牛镇、金山店镇、金湖街道等乡镇(街道)安装太阳能路灯240个,显著改善农村夜间照明条件,提升农村照明水平,提高村民出行的安全性和便利性,有助于加深村民对太阳能等新型能源的认识,提高环保意识,促进绿色生活方式的普及。
十、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4月7日(不少于10天)
公示期内如对项目实施方案有异议,请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如无异议或不影响项目实施,公示期满后按照本实施方案进行实施。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大冶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714-8711488
大冶市乡村振兴局监督电话:0714-8728639
大冶市生态能源推广服务中心:0714-8721271
地 址:大冶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16楼
大冶市生态能源推广服务中心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