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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生态能源推广服务中心关于2025年十大民生项目农村路灯建设实施方案公示

发表日期:2025-03-24    文章来源:大冶市生态能源推广服务中心

根据国家、省衔接资金项目使用管理要求,为切实做好衔接资金项目实施,现将项目实施方案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

2025年十大民生项目农村路灯建设

二、项目地点

茗山乡京南村、灵乡镇岩峰村、金牛镇金畈村、金山店镇永丰村、金湖街道田垅村。

三、建设内容

建设农村太阳能路灯240个(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四、总投资和资金来源

项目计划总投资60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30万元,省农业农村厅补助资金30万元。

五、实施期限

计划为2025年3月至2025年11月

六、绩效目标

(一)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安装太阳能路灯不少于240个,每个2500元(以实际采购数量为主);

2.质量指标:太阳能路灯质量100%达到国家相应质量标准;

3.时效指标:2025年11月25日前全面完工。

(二)效益指标

1.社会效益指标: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水平,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2.生态效益指标:绿色、环保,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3.可持续影响指标: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三)满意度指标

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满意度达90%以上。

七、实施单位及责任人

大冶市生态能源推广服务中心  曹文

八、受益对象

茗山乡京南村、灵乡镇岩峰村、金牛镇金畈村、金山店镇永丰村、金湖街道田垅村等村集体,预计人数达3000人以上。

九、利益联结机制

通过在茗山乡、灵乡镇、金牛镇、金山店镇、金湖街道等乡镇(街道)安装太阳能路灯240个,显著改善农村夜间照明条件,提升农村照明水平,提高村民出行的安全性和便利性,有助于加深村民对太阳能等新型能源的认识,提高环保意识,促进绿色生活方式的普及。

十、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4月7日(不少于10天)

公示期内如对项目实施方案有异议,请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如无异议或不影响项目实施,公示期满后按照本实施方案进行实施。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大冶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714-8711488

大冶市乡村振兴局监督电话:0714-8728639

大冶市生态能源推广服务中心:0714-8721271

地    址:大冶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16楼

大冶市生态能源推广服务中心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