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24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的通知》(鄂财农发【2024】58号),《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办发【2024】70号)等文件精神,2024年大冶市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安排专项资金500万元。我市经方案报批、组织实施、验收审计,项目合计使用资金324.1952万元,其中秸秆综合利用补贴299.3152万元(涉及34家申报主体,详见附件),秸秆监测评估24.88万元,结余资金175.8048万元,现予以公示。
附件:大冶市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奖补资金明细表
大冶市生态能源推广服务中心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