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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冶市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4-02-28    文章来源:中共大冶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和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审议通过,现将大冶市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相关单位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列入目录清单管理的决策事项(除长期项目外)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各承办部门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实行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三、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纳入年度法治建设考核。

附件:大冶市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中共大冶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2月28日

大冶市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建议名称

承办单位

依据

完成时限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

青龙山公园提档升级项目(一期)

市城管执法局、市财政局、荆楚投资公司

大冶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大冶市2024年“十件实事”工作的通知(冶政发[2024]2号)

2025年5月

2

大冶市城区绿道建设工程

市城管执法局、荆楚投资公司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2024年重点目标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冶政办发[2024]1号);关于印发大冶市在更高起点上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库的通知(冶长江办[2024]1号)

2024年12月

3

大冶市城区“最美大街”(香樟路、育才路、建设路)提档升级改造工程

市城管执法局、荆楚投资公司

《大冶市2023年城建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重点项目清单》

2024年12月

4

城市双修

市城管执法局、荆楚投资公司

《大冶市2023年城建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重点项目清单》

2025年1月

5

调整大冶市中心城区(建成区)禁鞭红线图

大冶市公安局

2016年2月6日国务院新修订《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章第二十条指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

2024年10月

6

智慧交管系统建设

大冶市公安局

公安部交管建设145规划

2024年12月份

7

城区护栏更换

大冶市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8

红绿灯电警升级改造

大冶市公安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024年12月份

9

城区违停抓拍系统建设

大冶市公安局




10

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四化”新模式

大冶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税务系统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鄂税发〔2019〕50号)

长期

11

大力推动县域教联体建设

市教育局

大力推动县域教联体建设是我市响应2022年6月湖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大力推动教联体建设的战略部署,是推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提升我市教育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有效措施。

长期坚持

12

农村乱占耕地住宅类专项整治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市资规局、市法院、各乡镇(场)街道办

《大冶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密件)

2024年8月底


13

修订《大冶市临时救助实施细则》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2024年10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