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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四家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资质的公示

发表日期:2024-03-25    文章来源: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大冶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年度检查暨安全生产排查的通知》(冶人社发〔2024〕1号)文件精神,我局于2024年2月下旬开始对全市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办学情况、安全生产等进行了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印发了《关于2023年度大冶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年度检查暨安全生产排查情况通报》(冶人社发〔2024〕2号)文件,大冶市隆达汽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大冶市徐风汽车驾驶员培训学校 、大冶市家源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大冶悦邦职业技能培训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整改期限内向我局提交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自查台账,并接受我局年检。

根据《关于印发<黄石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黄人社发〔2021〕17号)文件第六章第四十三条规定“对无故不接受检查评估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仍不接受检查评估的,取消办学资格,注销办学许证,予以公告”。决定取消大冶市隆达汽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大冶市徐风汽车驾驶员培训学校 、大冶市家源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大冶悦邦职业技能培训有限公司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资质,注销其办学许可证。

特此公示。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