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全省自然资源节约集约模范集体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鄂人社奖〔2024〕1号)精神, 市人民政府申请参加全省自然资源节约集约模范集体评选。根据鄂人社奖〔2024〕1号文件要求,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22日至3月28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举报意见,请联系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将不予受理。
举报联系电话:0714-8763020
受理单位: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通讯地址:大冶市东风路街道新冶大道24号
大冶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