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墈头老街改造更新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已于2023年12月4日至2024年1月2日向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及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征收部门汇总归纳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及建议,经研究,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了修改。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征收条例》)及《大冶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方案修改情况予以公告。
一、征求意见情况
在征求意见期限内,被征收人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为部分被征收人认为原房屋面积未计算公摊,要求按实测面积计算房屋面积。
二、对被征收人意见的回复
对于“部分被征收人认为原房屋面积未计算公摊,要求按实测面积计算房屋面积”意见的回复如下:
考虑到因历史原因导致房屋证载面积小于现行规范房屋测量面积,为保障群众利益,本项目将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按房屋测量规范重新进行实地测量计算面积,并按实测面积计算补偿资金。
三、方案主要修改情况
依据《征收条例》及《大冶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结合征求意见情况和项目实际,对本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主要作出如下修改:
将《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中第四条第一款“房改房面积认定方法”中“房改房按照证载面积计算补偿”修改为“房改房按照实测面积计算补偿”。
附件:大冶市墈头老街改造更新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大冶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