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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序号39)整改情况的公示

发表日期:2020-10-27    文章来源:市环保督察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根据《黄石市贯彻落实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总体方案》、《黄石市贯彻落实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及《关于规范报送我市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销号资料台账的通知》(黄污防指办文〔2018〕4号)文件精神,我市已按整改方案要求完成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序号39)的整改工作,现将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一)反馈问题

部分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不完善,清污、雨污不分流,处理负荷不足,进水浓度严重偏低,未发挥应有作用。

(二)整改措施

1.加快城区和乡镇污水处理厂清污、雨污建设进度。提高城中村、老旧城区污水截流和收集率,对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市区建成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

2.加快各乡镇污水处理厂二三级配套管网建设进度。按照应收尽收、远近结合原则,加快乡镇二三级配套管网建设,实现各乡镇生活污水收集全覆盖。

(三)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1.实施城区截污改造工程。委托专业机构编制完成《大冶市城区污水专项规划(2018-2030)》,并按规划要求分步实施截污工程,不断提升城区污水处理率。其中2018年完成截污改造工程20处,共计投入资金9977.7万元;2019年完成截污改造工程9处,共计投入资金431.2万元。

2.完善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按照应收尽收、远近结合原则,我市纳入省政府考核的9座乡镇污水处理厂二三级管网已建成,镇区建成区管网全覆盖,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电市环保督察攻坚指挥部办公室,联系电话:8715306。

市环保督察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