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26-09-21 文章来源: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何容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东岳路街道金湖大道15号湛月梦湖苑1栋2单元2004室,《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大冶国用(2012)第0010060580-455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何容
202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