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 单元号 | 不动产 坐落 | 备 注 |
1 | 02-28999、大冶国用(2015)第010216902-19-27号 | 雷雪宜顾松林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房屋所有权 | 420281002011GB00261F00090027 | 大冶市东风路街道风华路2号9栋2单元301室 | 法院强制执行 |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冶市长乐大道大冶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9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