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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登记遗失声明(2026)第577号

发表日期:2026-09-07    文章来源: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冯友红、刘先柏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湖北省黄石市大冶市东岳路街道育才路8号1栋4单元302室,《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大冶国用(2003)第010208800-1-52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冯友红

刘先柏

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