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 单元号 | 不动产 坐落 | 备 注 |
1 | 按-3482 | 王俊峰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房屋所有权 | 420281002011GB00261F00030088 | 大冶市城北开发区观山东路香格里拉11号楼8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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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冶市长乐大道大冶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