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26-07-14 文章来源: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陈亚峰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保安镇友谊村金汉大道18-19-20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大冶国用(2006)0300172-5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亚峰
2026年0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