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权利人 | 不动产 单元号 | 不动产 坐落 | 不动产 面积(㎡) | 备 注 |
1 | 大冶市房权证02字第23896号、大冶国用(2013)第0020030090-147号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房屋所有权 | 纪大雷张 琳 | 420281002003GB00251F00020050 | 大冶市东风路街道新冶大道61号(怡景花苑)2栋3单元402室 | 19643.33/112.14 | 法院强制执行 |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冶市长乐大道大冶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二层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714-8013341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