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25-11-11 文章来源: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胡金红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东岳路街道北门路9号2号楼三单元402室,《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大冶市房权证01字第2091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大冶国用(2011)第010207088-1-11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胡金红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