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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登记遗失声明(2025)第638号

发表日期:2025-09-24    文章来源: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彭亚军、汪宝珠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金湖街道熊家洲路2号(碧桂园城市花园·桃源)40号楼1单元2004室,《不动产权证》证号:鄂(2022)大冶市不动产权第002226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彭亚军

汪宝珠

2025年0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