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25-04-14 文章来源: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张玉枝、蒋锦龙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东风路街道金湖大道39号碧水天湾1栋2302室,《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大冶市房权证02字第27393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张玉枝
蒋锦龙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