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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2025)第137号

发表日期:2025-03-25    文章来源: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

证书

不动产

权利类型

权利人

不动产

单元号

不动产

坐落

不动产面积(㎡)

备 注

1

鄂(2021)大冶市不动产权第0021581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大冶琼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20281029044GB00500F00120010

大冶市金牛镇学府路42号馨汇花园12栋42-12-9号

13489.83/69.64

法院强制执行

2

鄂(2021)大冶市不动产权第0021580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大冶琼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20281029044GB00500F00120009

大冶市金牛镇学府路42号馨汇花园12栋42-12-8号

13489.83/83.57

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冶市长乐大道大冶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二层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714-8013341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