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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登记遗失声明(2025)第131号

发表日期:2025-03-24    文章来源: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余秉南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陈贵镇余洪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证号:大冶市农地承包权(2016)第420281108209000530J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余秉南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