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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登记遗失声明(2024)第642号

发表日期:2024-12-18    文章来源: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赵桂英、冯加强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东岳路街道建设路6号5栋1单元202室,《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大冶国用(2001)第010208278-2-29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赵桂英

冯加强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