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吴斌、卫华申请对坐落于大冶市东风路街道风华路2号香格里拉家园8栋3单元501室不动产登记,因转让方大冶宏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能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签章,现依照《不动产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之规定,对大冶市东风路街道风华路2号香格里拉家园8栋3单元501室不动产登记进行公告。如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窗口。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为其办理下表的不动产登记。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 坐落 | 不动产 单元号 | 不动产 面积(㎡) | 土地 用途 |
1 | 吴斌卫华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大冶市东风路街道风华路2号香格里拉家园8栋3单元501室 | 420281002011GB00261F00080039 | 共用宗地面积 45129.83 /131.57 | 城镇住宅 用地 / 住宅 |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冶市长乐大道大冶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二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714-8013341
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