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24-09-26 文章来源: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肖仁和、陈美英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东岳路街道育才路18号3栋2单元302室。《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大冶国用(1999)第010208307-1-10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肖仁和
陈美英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