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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2024)第348号

发表日期:2024-07-24    文章来源: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刘立强、尹望珍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东风路街道新冶大道64号绿色佳园1栋2704室,《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大冶国用(2015)第0020040138-271-1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立强

尹望珍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