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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登记遗失声明(2021)第318号

发表日期:2021-07-23    文章来源:大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余乐意、唐忠臣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冶市东岳路办事处矿冶大道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大冶国用(2014)第001020GB00005—196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余乐意

2021年7月22日